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16 公 开 人:重庆天鸿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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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天鸿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8月1日作出(2022)渝054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市天鸿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2年8月11日作出2022)渝05274号《决定书》,指定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现需聘用审计机构对天鸿公司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 (试行)》等规定,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本案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天鸿公司成立于20171月1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7745335809J,注册地为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海龙村经济发展园区,法定代表人为叶菊妮,经营范围为:制造、销售:门、窗、隔离板、家具、模压板、装饰面板、木线条、防腐木材、木器工艺品;销售:木制品、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凭有效许可文件核定范围和期限从业]。

2.重庆天鸿木业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于20091229日成立公司类型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18699287040M营业场所为重庆市永川工业园区凤凰湖工业园内负责人为叶菊妮经营范围为销售:门、窗、隔离板、家具、模压板、装饰面板、防腐木材、木器工艺品、五金、装饰材料。

二、委托事项及工作内容

对天鸿公司进行全面审计及专项审计,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发表全面审计意见。主要内容包括:

1. 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2022年8月1日作为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情况。

2. 破产专项审计:

1)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即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管理人可撤销的行为。重点审计该期间内重大资产处置的交易情况,分析判断是否存在以明显不合理价格交易等不当处置财产的状况。

2)受理破产申请前半年内,即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期间,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是否存在个别清偿行为,如有,则需显示债权人名称、清偿时间、金额等信息。

3)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无效行为。

4)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即出资是否到位、未到位金额;是否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

5)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是否存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等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行为。

6)合管理人清理、审核人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详细审查每笔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内容、变化过程、期末余额等,并提供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依据,包括但不限干合同、发票、收款单、对账函等,并整理款项相关资料提交管理人。

7)核对银行流水,发现账外收入支出不入账的事实,同时审查是否存在人民银行未列明银行账户或公司更名导致未核查账户。

8)往来函证过程中,发现债务人经营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截留公司收入的情况。

9)配合管理人审查债权,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逐笔进行意见反馈,并准备相关往来交易详情;

10)配合管理人及审计机构对资产进行清理。

11)对重大交易及往来行为进行重点审计,如关联方的交易往来,实际控制人与债务人的交易往来,重大供应商的审计等,分析判断交易往来的异常性。

3.就审计工作向法院、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等作出说明,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的询问,回复相关问题。

三、投标机构及派出人员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已入选重庆法院司法审计机构库;

4.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无行业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6.投标机构及派出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情形。

四、完成时限、违约责任

1.审计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2.《审计报告》须在2022年1028日前出具稿,并在初稿出具后5日内出具正式稿。每逾期一日,扣除审计费500元;经管理人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审计机构应当退还已支付审计费用(如有),并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3.管理人或法院临时决定的其他专项审计,届时协商确定完成时间。

五、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参与本次遴选工作的审计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

1.审计项目陈述书(原件)。应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参与大型企业清算或重整工作的业绩及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参与清算或重整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

2.审计项目报价书(原件)。应包括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明确收取费用的预算及支付方式,费用预算中人工费用、差旅费用、其他费用等应分别列明。

3.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效的审计机构注册证书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5.承诺书(原件)。应包括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②邀请函及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同意并接受本选聘公告内容作为正式合同约定内容的一部分;④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审计工作;⑤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原件、复印件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或骑缝章,密封提交。

六、评选规则和程序

管理人将组织成立评选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下列评分标准对参选机构进行评选。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值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竞标报价

50%)

5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报价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机构的投标价格得分。

高于基准价的得分=50- (报价-基准价) /10000。

低于基准价的得分=50- (基准价-报价) /10000*0.5。

各机构须在合理范围内进行报价(即去掉本次最高价和最低价算报价平均数)否则不纳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当参与投标机构少于等于5家,以5家报价算平均数;若多于5家,则去掉本次最高价和最低价算报价平均数。以各投标机构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价 (基准价若算数平均值不为整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取);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0000元 (不足10000按10000算) ,扣 1 分,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0000 元 (不足10000 按10000算), 扣0.5分,扣完为止。

2

审计服务方案

40%)

40

1、工作实施方案(10分)针对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机构资质证明、具体工作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等内容。此项评分满分10分,本款所列内容每缺一项扣2分,满分扣完为止。

2、方案优劣 (0- 20分) 针对所提交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优 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4分, 一般得9分及以下,差不得分。

根据工作要求为标准,对各 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评分。

项目团队和人员配置方案(0-10分)评审小组根据人员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专业性进行横向综合比较,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4分及以下,差或者未提供得0分。

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

3

业绩(10%)

10

2019年至今,承担破产清算或者强制清算审计业务,有一个得2分,满分10分。

提供合同或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本次评选委员会享有对上述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1.时间:因疫情原因,本次采取书面评选方式。参选机构应于2022年9月24日下午3点前送达纸质投标文件。资料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1号重庆财富金融中心8楼,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肖雪15123261507

2.评选结果通知:管理人将于2022年9月24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审计机构、一家备选审计机构。管理人将在2022年9月24日前公布最终选定结果,并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手续。

七、特殊说明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天鸿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凭证管理人已经接管但账册电子账等管理人仍未接管,如管理人后期因仍无法有效接管天鸿公司其他财务资料,可能导致天鸿公司不具备审计基础及必要,届时将依法解除审计机构聘用合同,且不视为天鸿公司及管理人违约,无需支付相关费用。

2.重庆天鸿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本次招募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重庆天鸿木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十四 

附件:(2022)渝05443号《民事裁定书》

2022)渝05274号《决定书》

 


附件

天鸿木业裁定书.pdf 下载
天鸿-选聘审计公告.pdf 下载
天鸿木业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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