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债权申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12 公 开 人: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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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3)苏0924破57

本院根据盐城市安顺起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的申请2023年7月28日裁定受理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9月5日指定盐城市华融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应2023年10月17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讯地址:盐城市盐马路20号华兴嘉园1号楼108 室;联系人:倪中友;联系电话:15295317210)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江苏星创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3年1030下午3时在射阳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8号)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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