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钢管厂强制清算案公告

上海市浦东钢管厂强制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10 公 开 人:上海市浦东钢管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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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浦东钢管厂强制清算案公告

202212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沪0115强清19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上海金巷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市浦东钢管厂(以下称“浦东钢管厂”)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1212日作出(2022)沪0115强清192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为浦东钢管厂的清算组(以下称“清算组”),负责人为蔡晨程。清算组已于20221217日在《环球时报》上刊登强制清算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一条的规定,浦东钢管厂的债权人应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按照清算组提供的债权申报范本申报债权,债权申报范本可通过联系清算组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债权人邮箱。浦东钢管厂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应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并配合清算组工作。浦东钢管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在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清算组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600BFC外滩金融中心S132层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清算组联系人:童飞,021-60452660-8034tongfei@jiayuan-law.com;王子龑,021-60452660-8072wangziyan@jiayuan-law.com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钢管厂清算组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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