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公开选聘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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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的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于202471日作出(2024)沪01159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控股”或“债务人”)重整。202473日,浦东法院作出(2024)沪011590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红星控股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开展红星控股重整各项工作。202569日,红星控股收到浦东法院送达的(2024)沪011590号之六《民事裁定书》,浦东法院于202566日裁定批准《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红星控股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有权转股的普通债权人原则上将通过有限合伙企业(债权人持股平台)方式间接持有重整后红星控股(以下简称新红星控股”)的股权,并由红星控股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指定主体担任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重整计划》执行工作高效开展,经红星控股债委会表决同意,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邀请依法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参与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GP)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遴选工作,现就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红星控股基本情况

红星控股成立于200742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临御路5186F8020-1,法定代表人为车建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人民币(除本文特别标注外,以下币种同);截至目前,公司股东为车建兴、车建芳,其中车建兴出资18,400万元,出资比例92%;车建芳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8%(后续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将根据《重整计划》规定进行调整)。公司经营期限为自2007428日至无固定期限,公司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采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家具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红星控股《重整计划》已经浦东法院裁定批准。

二、 选聘须知

1、选聘目的本次选聘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即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要目的在于协助红星控股设立一个或者多个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转股债权人持有红星控股股权的持股平台,实现以股权清偿转股债权人的目的进而化解红星控股债务风险,并由转股债权人在未来利用多种退出方式实现股权变现。除非债委会另有决议,如未来设立多个债权人持股平台的,原则上由本次选定机构统一担任各持股平台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2、工作范围

根据《重整计划》及其所附《附件二:红星控股重整案债权人持股平台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模板)》”),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推进合伙企业设立工作;

2负责合伙企业资料档案及章证照管理,处理财务审计及税收等日常事项;

3维护合伙人信息登记,办理合伙人入伙退伙手续;

4根据合伙企业收益实施利润分配工作;

5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向红星控股委派董监高、出席股东会会议并行使股东权利;

6根据合伙人会议决议,选聘专业机构协助工作(如需);

7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8代表合伙企业签署文件、参与诉讼等;

9其他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法定及常规职责。

尽管有前述,前述普通合伙人具体工作范围及责任义务应当以《重整计划》及《合伙协议(模板)》载明为准

3、特别说明:

1本次选聘系由红星控股债委会根据重整计划执行工作需要表决确定。如债委会后续表决采用其他形式设立债权人持股平台而不设合伙企业的,则本次中选机构将不再参与红星控股后续重整计划执行程序,且不得向红星控股或管理人收取任何费用。

2债权人持股平台设立时的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原则上应当符合《重整计划》及《合伙协议(模板)》相关内容;如对《重整计划》及《合伙协议(模板)》载明内容存在实质性修改的,须经红星控股债委会表决通过。

三、 主体要求

1报名机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法人机构,且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情况。报名机构不符合该等要求的,红星控股及管理人有权不接受该机构报名。

2报名机构应具有丰富从业经验具有管理合伙企业型持股平台或合伙型基金的经验,并能出具相应材料证明,参与过破产重整持股平台管理及运营工作为佳

3报名机构需承诺:处于存续状态;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如存在负债的,应当简要说明该等负债的金额、发生原因及风险情况);最近年未被监管机构采取过处罚措施最近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报名机构应具有相关持股平台管理及运营所必需的专业人员、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必要时需根据红星控股、管理人或债权人等相关方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四、 评选要求

1、有意向参与评选的报名机构应于202581217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承诺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相应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将由管理人通知并于2025814日上午10时在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5A座北楼3会议室进行现场评比(具体时间及地点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报名机构应当指派12名代表现场陈述。现场评比当日,报名机构应当提交全部报名文件原件。报名文件应包含竞聘书正本1份、竞聘书副本7份,报名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承诺书》原件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1,报名文件均应加盖报名机构公章且密封

3管理人现场拆封报名文件,并对报名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对于符合形式要求的报名机构将进入正式评选环节,不符合形式要求的报名机构视为该机构报名无效。

4陈述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家报名机构陈述时间限定在15分钟内。

5中选机构确定后,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通知书及备选通知书,并向浦东法院备案。

五、 制作报名文件

决定参与选聘机构,应自行编制报名文件,报名文件应包含下列事项:

1、竞聘书,竞聘书需要包括如下事项

(1) 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规模、资质、获奖情况。

(2) 机构优势,包括以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参加重整案件或其他持股平台的相关经验等,报名机构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就本案拟定的初步设立持股平台及后续工作范围、工作方案及工作时间计划

(4) 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以及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业绩经验介绍。

(5) 费用报价,包括收取标准和收取时间,需明确费用金额及收取方式。

2、报名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相应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承诺书。

上述报名文件(含电子版及纸质版)均应加盖报名机构公章。报名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文件的,红星控股及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机构递交的所有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机构因准备竞聘书需要查阅资料的,可在指定电子邮箱提交《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等报名材料后,与管理人对接获取《重整计划》及《合伙协议(模板)》。报名机构在制作报名方案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向红星控股或管理人提出,红星控股或管理人将统一安排处理。

此外,参与选聘的机构报名所需的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六、 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将由红星控股债委会、红星控股及管理人三方委派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机构进行选聘。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机构当面陈述、以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取评审委员会各委员所评分数的合计总分为最终得分本次评选主要考察报名机构的项目经验、服务方案、服务费用和响应效率。

七、 公布选聘结果

管理人将按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最终得高低确定中选机构,并发送中选通知书,排名第的机构为本案债权人持股平台普通合伙人中选机构,排名第的机构为备选机构。

八、 联系方式

本次选聘指定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1821733618818217336166

电子邮箱:hxkgglr@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5A座北楼5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管理人享有,管理人可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调整相关安排

热忱欢迎各家机构积极报名。

 

 

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 7  29 


附件: 《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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