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9 公 开 人: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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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法院20255月22日作出20251181破申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宏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5月28日作出(2025)苏1181破5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恒都(镇江)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创宏公司进行审计。现相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7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81664904790A法定代表人赵金良,注册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住所地:丹阳市延陵镇麦溪联兴观庄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土建工程、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涵洞工程、园林工程、消防工程、空调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建材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审计内容

对创宏公司进行专项审计,具体事宜以委托合同为准

三、审计机构资质条件

1、具备法定的从业资质,且列入镇江中院编制和发布的鉴定机构名录;

2与创宏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

3、具有破产企业审计业务经验和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4、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5、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费用提示

1、审计过程产生的人员、差旅等所有相关费用由审计单位自行承担。

2、本项目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管理人执行财产分配时一次性支付。

五、参选材料

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人主体资格、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 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 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3、参选机构具有破产清算工作经验;

4、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人数;

5、初步的服务方案及报价、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

6、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审计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拟签字审计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等。

 、报名方法

1、参选机构应于2024年6月19 (      ) 前向管理人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具体参选事项请咨 询管理人;

2、参选机构在递交参选文件时,应将参选文件装订 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3、参选文件接收地址:

联系方式:曹18305298877谢涵君18751880449

邮寄地址:江苏省丹阳市西环路2- 1号北京恒都镇江律师事务所。请在邮寄单上注明创宏公司破产审计参选材料”。

七、选聘方式

管理将在报名日期截止后3日内,根据参选单位提供的相关资质、报价、破产业务业绩和工作时间等各项因素综合考量,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与其签订委托合同,并报丹阳市人民法院备案,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

 本公告解释权最终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江苏创宏建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六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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