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的相关说明

关于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公示的相关说明

公开时间:2025-05-14 公 开 人: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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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的相关说明

 

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于2025327日作出(2025)苏0923破申5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惠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41日作出(2025)苏09234决定书,指定江苏仁禾中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蒲惠公司管理人,负责蒲惠公司的破产清算事宜

经管理人审核,截止202557日,蒲惠公司不欠缴职工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费用,也不欠其他职工债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5522日前向管理人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所提出的异议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职工可依法向阜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江苏蒲惠服装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7

 

 

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国际创投中心南楼3A013A02室。

联系人:祁磊,15851070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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