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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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05-25 公 开 人:柳州市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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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公告

( 2021 ) 0203 2

本院已于202153日根据覃增添的申请受理广西 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柳州市 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6号九洲国 11层;联系人:黄学荣;联系电话:18977225911 )。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6 30日前向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广西柳州市东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院定于2021716090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 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 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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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桂 0203 破 2 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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