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27 公 开 人: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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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关于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碳世纪破管字第1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进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常州市滨湖生态城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碳世纪公司)的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碳世纪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经申请执行人滨湖公司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2024815日,武进法院作出(2024)0412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滨湖公司对被申请人碳世纪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48日,武进法院作出(2025)04123号决定书,指定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张林芳所)担任碳世纪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破产管理人),顾萍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经破产管理人初查,截至2025526日,确认碳世纪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的职工2名,职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06140元。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5527日至202564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破产管理人通讯方式:常州市晋陵路1号新天地商业广场A15楼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王律师,18015821010

特此公示。

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O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



《常州碳世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表》(截至2025526)

1、费雯艳3204041******3421 62000

2、雷少斌4103281******5012 44140

                 合计106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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