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劳动报酬公示

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劳动报酬公示

公开时间:2024-12-12 公 开 人: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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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劳动报酬公示

 

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7日作出(2023)津02破申1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对该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年9月13日作出(2023)津02破37号《决定书》,指定天津昊融清算有限公司担任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核查,第一次职工债权认定包括涉诉职工22人,涉及职工债权276574.81元。非涉诉职工18人,涉及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48951.58元,以上职工债权管理人已予以认定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日期截止2024年8月1624时。

董长君、邢国章、郭大强、杨瑞芬在上述公示期内对公示所附《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表》记载的债权数额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管理人在收到异议后,对上述4人的职工债权及第一次职工债权未予以认定的39名人员的劳动报酬,根据管理人接管到的债务人的会计账册中载明的计提工资明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3号)第五十七条相关规定再次进行全面核查并进行公示。

职工在公示期内对本公示所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于本公示期满十五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公示所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本次公示日期截止2024年12月2724时。

职工债权&劳动报酬分配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示!  

 

                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2月12

附:

1.《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劳动报酬公示表》

2.管理人联系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新文化花园新景居230-232号 天津市瑞鑫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尹玉红 13920938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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