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3 公 开 人: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107次
  • 打印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20255月14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出具(2025)津011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津药达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出具(2025)津0116破11号决定书,指定天津昊融清算有限公司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现管理人与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公司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自20256月30起解除。

2.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及因解除劳动合同所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管理人在核算后予以公示,按破产程序进行清偿。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如职工持有公司名下的财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档案、印章、财务凭证等),请妥善保管并移交给管理人

4.管理人将于近期对参保及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办理相关停保、停缴手续,请职工自行安排后续缴纳事宜。

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蔡女士 18020019901、尹律师 13920938841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多伦道新文化花园新景居二楼

 

附件:

2025)津0116破申16号民事裁定书复印件

2025)津0116破11号决定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

决定书(1).pdf 下载
(2025)津0116破申16号之一.pdf 下载
裁定书(1).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