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4-10-20 公 开 人: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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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

经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24日依法作出(2022)桂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3月7日指定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担任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将举行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请你单位/你准时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9时

二)参会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直播的形式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债权人可以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电脑网页端进行直播观看或现场参加会议

1.微信小程序参会: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输入手机号、案件识别码111541) 短信验证码即可登录,登录后点击「会议」参会。

2.电脑网页端参会: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链接(https://zqr.poyiyun.com/),输入手机号、案件识别码、短信验证码,登录后,需点击「会议」进行参会。[如已经设置过密码的债权人,可选择「密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参会]。

3.现场参会: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高铁时代广场9层北京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会议室,现场参会的债权人及各位代理人请提前15分钟入场参会。

二、会议主要议题

1.管理人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一);

2.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一);

3.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处置银河集团持有的贵州长征天成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000,000股方案的报告》;

4.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议案的报告

5.债权人会议审议并表决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财产管理方案议案的报告

三、关于银河集团待定债权的二债会表决额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银河集团债权人029号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30号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其被认定为待定债权的部分如需行使表决权,应当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提请南宁中院临时确定债权额,否则不得行使表决权

特此通知。

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O二四月十

 

备注:

1为便于各债权人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并行使表决权,管理人已在2024年9月29日将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第次债权人会议资料发送给各债权人,请各债权人仔细审阅。

2为了确保会议议程的顺利推进,请各债权人及时完成表决事项的内部审批、决策流程,以便各债权人均能提交有效的表决票,以免对表决结果及各债权人自身权益造成影响。

3债权人或者代理人不得另行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不得将会议签到和投票表决链接输入的信息泄露给第三人,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4管理人联系方式:周律师:19968169507、19968169532

 


附件

20241019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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