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4 公 开 人: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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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20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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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5422日作出(2025)京01破申39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张卓平(ZHANG ZHUOPING)对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正善达”)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528日作出(2025)京0125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充分识别瑞正善达的重整价值,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和指导下,公开预招募本案重整意向投资人,现将本次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招募须知

1. 本案目前为破产清算程序,若本次预招募成功,管理人将结合债务人、债权人意见提请人民法院将本案转为重整程序。瑞正善达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重整意向投资人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2.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变更本次预招募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酌情决定继续、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预招募,并适时予以通知、公告。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公告的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并同意配合管理人预招募的各项安排。

3. 本次预招募接受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与指导,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重整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4. 本公告所披露的信息仅供重整意向投资人参考,不能替代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与独立决策判断,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建议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或者委托专业投资顾问、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开展尽职调查,并以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瑞正善达的有关情况,需按招募流程的相关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签署保密承诺函、支付保证金等之后进行。

5. 投资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由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和承担。重整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知悉和接受投资标的的全部瑕疵和风险并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交割。

6.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瑞正善达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瑞正善达成立于20071122日,登记机关为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代表人为朱小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8668405307E,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恒业七街6号院44号楼15101,营业期限为20071122日至20371121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范围为“生产医疗器械Ⅱ类:体外诊断试剂;研究、开发临床体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销售自产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业务介绍

1.生产运营情况

2007年成立以来,瑞正善达在引进消化国际先进技术的同时,充分发挥本土制造和人才的优势,致力于为医院的临床化提供高质量的体外诊断试剂。2022年因业务需求整体搬迁至通州区联东U谷永乐产业园。2024年末因现金流问题停止经营,目前公司全部职工均已解除劳动合同。

瑞正善达具有完备的研发、生产和质量控制的软硬件体系,按GMP标准建立的十万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车间,配有冻干等先进生产设备,采用国际先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模式,实现试剂生产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在常规诊断试剂项目上:瑞正善达着力于实现与国际级产品的四个“相同”,即 ①相同的方法学 ②相同的剂型和上机参数 ③相同的原料品质 ④相同的制造工艺。从而达到两个目标:①国际级产品性能 ②与国际校准溯源体系的对接。

在新产品和新项目上:瑞正善达在未实现上述四个“相同”和两个“目标”前,首先向客户提供经瑞正善达可靠性试验的进口合作产品,并严格进行出厂前质量检测和有效期内质量监控,从而自始至终地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2.主要产品情况

瑞正善达持有50项医疗器械许可证,经营期间主推产品为,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总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法)、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风湿三项(RFAS0CRP)。具体产品情况可见瑞正善达官方网站http://www.reegen.net/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号

注册日期

有效期

国家集采中标情况

1

氯测定试剂盒(硫氰酸汞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2

2022/4/7

2027/4/6

 

2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丙氨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9

2024/1/25

2029/1/24

中标

3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6

2024/1/24

2029/1/23

中标

4

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GCANA 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4

2024/1/24

2029/1/23

中标

5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 底物-AMP 缓冲液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7

2024/1/24

2029/1/23

中标

6

总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2

2024/1/25

2029/1/24

中标

7

白蛋白测定试剂盒(溴甲酚绿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5

2024/1/24

2029/1/23

中标

8

总蛋白测定试剂盒(双缩脲法)液体单试剂

京械注准20172400328

2022/4/7

2027/4/6

中标

9

直接胆红素测定试剂盒(钒酸盐氧化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3

2022/4/7

2027/4/6

中标

10

脂蛋白(a)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29

2022/4/7

2027/4/6

中标

11

D-二聚体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6

2022/4/7

2027/4/6

 

12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31

2024/1/25

2029/1/24

中标

13

胱氨酸蛋白酶抑制剂C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52400487

2024/9/18

2029/9/17

中标

14

前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52400489

2024/9/18

2029/9/17

 

15

载脂蛋白A1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52400485

2024/9/18

2029/9/17

 

16

载脂蛋白B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52400486

2024/9/18

2029/9/17

 

17

高敏C-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52400488

2022/4/7

2027/4/6

 

18

α-淀粉酶测定试剂盒(CNPG3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3

2024/1/24

2029/1/23

中标

19

α-羟丁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α-酮丁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3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0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液单

京械注准20192400020

2024/1/25

2029/1/24

中标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表面活性剂清除法)液双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1

钙测定试剂盒(偶氮胂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5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2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选择抑制法)  液单

京械注准20192400026

2024/1/25

2029/1/24

中标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直接法-选择抑制法)  液双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3

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1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4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液单

京械注准20192400019

2024/1/25

2029/1/24

中标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液双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5

尿酸测定试剂盒(尿酸酶法)液体单试剂

京械注准20192400030

2024/1/25

2029/1/24

中标

尿酸测定试剂盒(尿酸酶法)液体双试剂

2024/1/25

2029/1/24

中标

26

葡萄糖测定试剂盒(GOD-PAP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7

2024/1/25

2029/1/24

 

27

乳酸脱氢酶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18

2024/1/25

2029/1/24

 

28

甘油三酯测定试剂盒(GPO-PAP法)         

京械注准20172400320

2022/4/7

2027/4/6

中标

29

总胆固醇测定试剂盒(CHOD-PAP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4

2024/1/25

2029/1/24

中标

30

胆碱酯酶测定试剂盒(丁酰硫代胆碱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5

2022/4/7

2027/4/6

中标

31

肌酸激酶测定试剂盒(磷酸肌酸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92400028

2024/1/25

2029/1/24

中标

32

肌酸激酶同工酶MB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0

2022/4/7

2027/4/6

中标

33

铁测定试剂盒(亚铁嗪法)

京械注准20172400431

2022/4/7

2027/4/6

中标

34

尿微量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0

2022/4/7

2027/4/6

中标

35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8

2022/4/7

2027/4/6

中标

36

镁测定试剂盒(二甲苯胺蓝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94

2022/4/7

2027/4/6

 

37

C 反应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78

2022/4/7

2027/4/6

 

38

β2-微球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9

2022/4/7

2027/4/6

中标

39

肌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93

2022/4/7

2027/4/6

 

40

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1

2022/4/7

2027/4/6

 

41

类风湿因子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79

2022/4/7

2027/4/6

 

42

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92

2022/4/7

2027/4/6

 

43

脂肪酶测定试剂盒(甲基试卤灵底物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91

2022/4/7

2027/4/6

 

44

二氧化碳测定试剂盒(PEPC 酶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2

2024/1/25

2029/1/24

中标

45

总胆汁酸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6

2024/1/25

2029/1/24

中标

46

补体 C3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5

2024/1/25

2029/1/24

 

47

补体 C4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7

2024/1/25

2029/1/24

 

48

免疫球蛋白 A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90

2024/1/25

2029/1/24

 

49

免疫球蛋白 G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4

2024/1/25

2029/1/24

 

50

免疫球蛋白 M 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

京械注准20142400183

2024/1/25

2029/1/24

 

3.历史销售客户

瑞正善达前述34类产品中标国家集中带量采购,历史经营期间客户涉及47家三甲或二甲医院,包括:北京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北方医院、北京北医康复体检中心、北京迦南肿瘤康复中心、天津中研院附属医院等。

(三)资产情况

根据北京博思朴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的资产评估报告》(博思朴智评报字【2024】第138号),截至2024630日,瑞正善达资产评估价值为143.17万元:(1)各类试剂产品存货;(2)机器设备,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仪、冷库、电梯、冻干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31辆京牌车辆;(4)办公设备电脑、HP打印机、空调、办公桌等。

需要说明的是,前述50医疗器械许可证未计入财务报表以及资产评估结果之中。按照收益法,截至2024630日,瑞正善达100%股权投资价值评估金额为3,157.28万元。

(四)债务情况

截至202571日,共有1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合计7,962,936.50元。经管理人初步调查,瑞正善达存在9笔职工债权,合计债权金额812,660.92元。目前管理人仍在债权审查、调查过程中。

三、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为实现对瑞正善达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拟参与本次预招募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且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如设立至今不足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具备清晰的内外部决策流程,能够高效完成相应的谈判和决策工作,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本次交易。

3.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 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并对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实施投资而形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 本次招募不限制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重整意向投资人需在报名文件中说明自身业务领域及与瑞正善达业务可能产生的经营协同效应和业务互补性等情况。重整意向投资人或其实际控制人拥有与瑞正善达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技术的,或者能够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的,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需要提示的是,瑞正善达主营业务为生产二类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如重整意向投资人投资后继续运营瑞正善达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二)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6.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资格条件。牵头投资人应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经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7.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预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 报名时间

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720(含当日,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报名期限)前通过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向管理人送达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时间为准),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纸质版的彩色扫描件,需注明与纸质版内容一致)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一致。

重整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预招募和遴选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加盖公章,由牵头投资人汇总报名材料后统一提交给管理人。

2.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及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南塔28

2)联系人:王律师/赵律师

3)联系电话:131 2669 5177 / 137 1848 5259

4)电子邮箱:wangchonglin@zhonglun.com / zhaozhanchen@zhonglun.com

3.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原件。

2)承诺函(附件2)原件。

3)重整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附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4)保密承诺函(附件5)。

5)重整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信息,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以及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若重整意向投资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需提供重整意向投资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背景情况介绍;若意向投资人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需提供基金管理人的背景情况介绍。

6)重整意向投资人征信报告。

7)重整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若意向投资人存续时间不足三年,应提供存续期间全部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并提供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合并口径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

8)重整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准备前述材料,由牵头投资人统一提交。此外,还需要提供联合体成员间就组建联合体签署的相关协议或说明文件的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介绍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信息以及联合体在为瑞正善达提供资金支持、开展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并由牵头投资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的承诺,以及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的承诺。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重整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不得提供虚假材料。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重整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二)报名材料审查

管理人将对报名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如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其补正,报名者应当于报名期限届满前补正完毕。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补正期。

管理人将对重整意向投资人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意向投资人发放《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

(三)后续工作安排

1. 缴纳报名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于收到《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初步审查结果通知书》后3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并备注付款事由“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未按时足额缴纳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招募。

重整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在缴纳报名保证金时,各联合体成员可按照其协商一致的比例或其内部投资份额的比例缴纳报名保证金,但应确保投资人联合体作为整体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2. 尽职调查

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按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可以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协调瑞正善达积极配合。

所有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最迟不晚于2025814日完成(该时间要求不因重整意向投资人缴纳报名保证金的具体时间而延长)。重整意向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并对因使用尽职调查结果而形成的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同时,管理人有权向重整意向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重整意向投资人应予配合。

3.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应当按管理人要求、方式和内容,在202582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具备约束力、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加盖重整意向投资人公章,纸质版及扫描件按照前述管理人联系地址提交至管理人)。

本次重整投资标的原则上为瑞正善达100%股权,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1)投资标的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拟投入的资金/资源及来源;(3)投资款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4)各类债务调整和清偿方案;(5)资产处置方案(如有);(6)经营方案;(7)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条款和条件等。

4. 遴选谈判

管理人将在北京一中院的指导与监督下,从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方案可行性的角度出发,根据预招募报名情况和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确定中选投资人以及是否以本次预招募结构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原则上本案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情况,管理人有权组织各报名投资人调整重整投资方案并进行多轮次报价。

5. 签署协议

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发出《确认函》,确认其重整投资人和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身份。重整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要求时间内与相关方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报名保证金与投资保证金(以下统称为“保证金”)合计不低于拟投资金额的20%

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相应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如果由此给瑞正善达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 保证金的处理

1)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预招募。对于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之前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预招募的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有约束力的重整投资方案后自行放弃或主动退出本次招募和遴选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对于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管理人将在中选重整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3)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转化为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后,保证金转为重整投资价款的一部分(不计息)。

4)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在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给瑞正善达及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合格重整意向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在缴纳报名保证金之后、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有联合体成员退出投资人联合体的,在其他联合体成员补足报名保证金后,管理人可无息返还退出成员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联合体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联合体成员无故退出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其他注意事项

本公告由瑞正善达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瑞正善达管理人。瑞正善达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预招募的内容和安排等进行调整,相关情况管理人将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方。

特此公告。

北京瑞正善达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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