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01 公 开 人: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6890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 打印

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211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112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华世粮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1225日,青田县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112114号《决定书》,指定浙江法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华世粮仓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截至2021126日,根据管理人目前调查情况显示,华世粮仓公司无欠付劳动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24日。

如原华世粮仓公司职工对管理人调查的劳动债权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联系管理人在202124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证明劳动关系及欠付金额的证据材料,要求管理人予以更正。如管理人不予以更正的,可以向青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6


附件

青田华世粮仓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动债权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