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审计招标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3 公 开 人: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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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6月19日作出(2023)苏0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房地产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3年7月25日作出(2023)苏072号决定书,指定江苏路卓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证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管理人现发布公告对天顺房地产公司审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对天顺房地产公司的资产负债及财务进行审计,请中标单位于2025年5月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5月31日前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审计机构

项目需求:对天顺房地产公司进行全面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与本案天顺房地产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提供承诺书);

3.本项目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相应资质;

4.投标人需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的组成

申报机构请于2025220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装订成册密封):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团队建设情况;

3.申报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入选人民法院审计机构备选名单相关证明;

4.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公司负责人作为经办人,无需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函(投标人与本案天顺房地产公司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6.拟推荐从事审计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及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复印件;

7.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8.项目报价方案;

9.参与本案的综合服务方案。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22017:0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16层

接收人: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项目联系人:吴国丽,电话:15021918276

、选定及确认的方式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参选机构的资质、经验、报价及服务方案等事项择优选择,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本管理人将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组成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书面方案的相关情况确定中选机构及备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管理人将遴选结果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

审计费用的支付

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审计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成审计工作后付费的方式于破产财产分配时作为破产费用予以支付。

连云港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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