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履行义务通知书

要求履行义务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8-22 公 开 人:盐城益盛丝绸织造(厂)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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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               

陈辉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20220630日裁定受理盐城益盛丝绸织造(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85日指定盐城市华融资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盐城益盛丝绸织造(厂)有限公司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

三、自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薄、文书等资料;2、根据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时,公司管理人员应同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回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月21日下午3:00在江苏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8号)。

管理人联系人:倪中友 联系电话:152953172100515-83062346

联系地址:江苏省盐马路20号华兴嘉园1号楼108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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