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案 聘请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公告

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案 聘请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8 公 开 人: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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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案

聘请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1023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皖11强清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滁州市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一案。2024年11月26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清算组

因工作需要,管理人拟聘请具有资质及相关业务经验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分别进行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工作。有意向且具有资质条件及相关经验的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提交参与意向书一份(包括资质、收费及服务方案逾期不予接受所有提交材料恕不退还。

           滁州东方明湖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1128

 

联系人:陈玉翠   联系电话:0550-2178968

邮寄地址:滁州市南谯区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C座15层

直接送达地址:滁州市琴轩路碧桂园黄金时代北门商业街1幢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破产重整清算法律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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