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邀请公告

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投资人招募邀请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4 公 开 人: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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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3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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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重整投资人招募邀请公告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28日作出(2024)冀0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邢台天山创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创诚公司)重整一案,并指定管理人。

维护天山创诚公司全体债权人利益,提升天山创诚公司财产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规程(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山创诚公司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5日,天山创诚公司经襄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02MA09NNNN8D,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树雷,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开元北路291号,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股权结构:河北天山数智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出资910万元,持股91%;河北大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90万元,持股9%。

二、项目情况

1、天山创诚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山九峯项目”,位于邢台市襄都区开元路以东、泉南大街以北、平安路以西、桥东市民中心以东。规划用地面积80.76亩,规划8栋住宅楼、1栋写字楼、1栋幼儿园,1栋配套楼以及沿街底商。规划房屋建筑面积21.6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8#楼,共8栋(3栋回迁楼、5栋商品房)、1123套、16.27万平方米;商业综合楼,共1栋、5.46万平方米。

2、“天山九峯项目”于2019年4月18日取得土地证,并取得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楼、6#楼、8#楼、二期地下车库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套楼、幼儿园、一期地下车库、二期地下车库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2#、6#、8#楼已取得预售证。

三、资产与负债

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准确数据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详细的资产和负债情况,报名的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落实。

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3、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房地产行业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准入要求;意向投资人为施工企业的,应当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施工资质、人员资质;

5、若意向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邀请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报名的,须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向支付报名保证金,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有效报名;

6、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三家(含本数),应分别提供各联合机构主体资料、合作协议书等。合作协议书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并且明确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选。联合体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投资经营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投资方案须包括项目竣工及交付标准等具体内容及时间节点;同时,为保障投资方案的顺利执行,重整投资人(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投资方案须明确履约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募流程

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17:30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应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盖章后的报名材料生成PDF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7606630@qq.com(无需提供纸介材料)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5832940500

4、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投资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投资意向、投资方式、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偿债方案等。如是联合投资的,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2)股东会作出的参与本次重整投资招募活动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前三年财务报表以及本年度截止至20241030日财务报表 (须加盖企业财务章和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始) 原件;自然人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信证明(如基本账户开立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存款证明、资金流水证明或其他财产证明、有关重大合同的履约事实)

6)载明意向投资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有代理人的,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二)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开始对意向投资人进行资格审查。

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结果书面或电子方式通知意向投资人。如管理人需要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意向投资人补充提供。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尽调保证金支付至管理人专项账户。

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后未按时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需对天山创诚公司尽职调查的,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3个工作日内协调天山创诚公司予以积极配合或安排。意向投资人可对天山创诚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查阅天山创诚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或要求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意向投资人应在进场后15日内完成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商业风险

(四)投资人确定

所有竞标投资人均需在限期内向管理人提交前述报名材料并缴纳尽调保证金。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管理人将在法院的监督指导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管理人有权在遴选阶段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投资意向金,投资意向金的金额及缴纳期限,管理人将在遴选阶段另行确定。

本案审计、评估报告出具后,意向投资人应结合实际情况制作切实可行的《重整投资方案》,投资方案应当包含投资总金额、投资方式、对价支付安排、偿债方案、股权让渡经营方案等内容。

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拟定重整计划草案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同时,意向投资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期限由管理人另行确定)该《重整计划草案》需要经债权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表决通过,即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五)保证金及意向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提交投资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会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该意向投资人,并在通知意向投资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尽调保证金和/或投资意向金(如有)。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其缴纳的尽调保证金及投资意向金将自动转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如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后因投资人自身原因退出投资的,管理人有权罚没其已经缴纳的尽调保证金、投资意向金及履约保证金,并重新招募投资人。

六、其他事项

   1、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任何异议,并向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否则视为违约,管理人有权对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后投资人毁约的,除没收保证金外,另应赔偿因毁约给破产工作带来的其他损害赔偿。

2、鉴于天山创诚公司财产状况调查工作、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故本公告“项目简介”项下内容为管理人依据现有资料而形成的概括性描述最终以有效的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及审计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3、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体同等效力。

4、如在招募期限内仅有一家机构报名,报名机构符合公告条件的,直接确定为本案的意向投资人。

5、本公告由天山创诚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对天山创诚公司的投资。

特此公告。

 

 

 

二〇二十一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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