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06 公 开 人: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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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807D4477DE662EA37F2725951068F256 联系方式: 15356288527 报名截止时间: 2020-07-2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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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雅浪鞋业破管字34

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浪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雅浪公司的申请,于2019415日作出(2019)浙0302破申12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雅浪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9416日作出(2019)浙0302破7号决定书,指定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维护雅浪公司运营或资产价值,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权益,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雅浪公司199912月30日成立,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尚信路61号,法定代表人为陈壹敏(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东为陈壹敏(持股比例为91.8%)和戚展秋(持股比例为8.2%)。

企业生产经营范围:皮鞋、塑革鞋、鞋底、皮具、箱包加工、制造、鞋革辅料销售、鞋材加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

①房产情况:雅浪公司名下有一处房屋登记信息(有抵押已查封)位于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三期54号地块,权证号为498905号,登记日期均为20081231日,建筑面积10242.67m2。根据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该处房产为雅浪公司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尚新路61号的经营场所

②土地情况:雅浪公司名下有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抵押已查封),坐落于鹿城区中国鞋都产业园区三期54号地块,权证号为温国用(2008)第1-65990号,登记日期为20181217日,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出让终止日期为205674日,面积为4104.86m2。

③商标及专利情况:雅浪公司作为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有效注册商标为15件,涉及类别为44-医疗园艺、18-皮革皮具、34-烟草烟具、35-广告销售、8-手工器械、12-运输工具、32-啤酒饮料、29-食品、24-布料床单、16-办公品、43-餐饮住宿,经管理人调查发现上述商标使用期限大部分有效期到2024年。

(三)负债情况

截止本招募公告发布前,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的各类债权金额共

71065788.92元,管理人拟审核确认的债权金额总额计65989890.14元,另有职工债权拟确认金额为31万元(具体管理人审核金额以书面出具确认意见为准)。

二、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拟以雅浪公

司现状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

2、本公告公布的数据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对由此

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3、意向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的条

件、规则履行各项手续。

   4、在重整过程中出现的税费问题,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确定投资意向前向雅浪公司所在地税务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调查清楚,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在重整过程中出现的税费。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资格及要求

1、意向投资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符合雅浪公司所在鞋都产业园的入园标准(入园标准详见附件)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提供银行存款证明(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和满足收购资金的来源证明。

3、意向投资人在重整过程中对雅浪公司所负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应当在5%以上(包含本数)。

4、意向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5、意向投资人能够按照管理人要求的时间和方式及时缴纳重整保证金。

6、意向投资人应在管理人要求的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按照管理人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及提交相关文件,明确涵盖管理人要求列明的全部内容。

7、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通知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对雅浪公司的未来发展的可行性报告和重整方案,并同时提交报告和方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报名及报名保证金

1、报名时间: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若届时未招募到合适的投资人,本公告继续有效,具体截止时间以管理人答复为准。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398号瑞基商务楼516室,温州鑫融企业清算事务所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15356288527,范律师(13616619369)。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2)参与重整投资的方案;

3)银行存款和满足收购资金的来源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载明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退还保证金的账户等信息;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参与雅浪公司重整投资及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决议;

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4、报名保证金支付

1)有意参加本次招募的投资人,在报名时需缴纳200万元保证金至管理人账户(户名: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账号:17603012010390000138)。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未正式报名。

2)保证金的使用

雅浪公司进行重整且重整计划经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转为重整计划执行资金的一部分。

3)保证金的退还

管理人在投资人选定后即向投资人发放资格确认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选定投资人以外的其他报名投资人退还已缴纳的保证金,以所缴纳的保证金本金为限,不计利息。

、保密协议

对入围的意向投资人需要的却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应当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管理的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重整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重整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保证金,并保留向相对方追偿损失的权利。

、接洽谈判

管理人收到保证金及相关报名材料3个工作日内与意向投资人联系,进一步磋商相关事宜,管理人在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和谈判情况,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投资人。

、特别声明

本公告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以尽职调查结果为投资依据。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特此公告!

 

 

 

                        浙江雅浪鞋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

 


附件

园区入园标准.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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