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3 公 开 人: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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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2-12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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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东台市人民法院根据东台市台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830日作出(2024)苏0981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博爱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924日作出了(2024)苏098155号决定书,指定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4年10月16日,博爱公司占股80%的股东陈兵向东台市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024年10月30日,东台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981破5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博爱公司进行重整。

为了迅速推进博爱公司重整,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经人民法院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在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项目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博爱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13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股东陈兵出资800万元、王俊华出资200万元(王俊华于2014年1月23日将其拥有的20%股权全部转让给陈雨),法定代表人:陈兵(2018年4月24日变更为陈勇),住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沿海经济区弶六路139-1号,营业期限:2013年9月13日至2063年9月12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10782373159。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碧海云居小区

2.项目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东台沿海经济区弶六路南侧     

3.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碧海云居系博爱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地类(用途):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41387.40㎡;2014年1月17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名称:1#、2#商业楼、1#、2#、3#、4#高层住宅,建筑规模:43775.95㎡;上述一期商品房均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另外二期取得了规划许可证。

2)项目进度。目前一期楼盘主体已经封顶,水、电、绿化配套设施基本完成;二期已经打桩。

二、重整投资事项

(一)重整投资金额

本次重整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万整)以内,投资方式为:在额度内,管理人按照项目需要申请用款,在投资期限内可以申请循环使用。

(二)重整投资用途

重整投资用于博爱公司破产案件产生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项目一期的续建、营销等费用。

(三)重整投资期限

重整投资期限不低于6个月,不超过24个月。

(四)重整投资回报率

重整投资回报率不高于4%/年,投资回报率=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天数×年回报率/360日历天。

(五)投资发放方式

在额度内,管理人以债务人名义申请用款,重整投资人收到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发放投资。
    三、投资退出的保障

(一)投资使用保障

重整投资支付至管理人依法开设的管理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所有项目销售资金及其他收入全部归集至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管理、人民法院监督。

(二)投资退出金额

重整投资的退出金额包括实际重整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金额。

(三)投资退出优先安排

待项目一期续建通过验收后,投资人优先组织销售,销售所得款项优先支付给投资人作为实际重整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金额的退出。如投资人不能组织销售或销售所获款项不足支付实际重整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金额时,重整投资人自行受领房屋作为其实际重整投资本金及投资回报金额的退出。

四、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重整投资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重整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提供详细的履约能力说明;

4.依据法律规定或管理人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止,逾期报名无效。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期限内(以投邮时间为准)以密封形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管理人联系方式:【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人民路5号鹿鸣广场B座826室江苏择善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律师;联系电话:18961981812】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主体资格材料:(1)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等有效证件;

2. 内部审批资料:就参与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重整投资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资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3. 《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包括重整投资总金额、放款效率、重整投资回报率及投资退出时间、投资退出方式等;

4. 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内容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及企业规模及信用、经营业绩;

5. 履约能力说明材料:与投资额度匹配的详细履约能力说明材料;

6. 《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备与投资额度匹配的履约能力说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

7.《地址确认书》(含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承诺确认为法律文件有效送达地址)。
    六、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债务人简介及项目概要,主要目的为便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的涉及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在报名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需要对博爱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七、重整投资人的确定与协议签署

(一)组织评审及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及其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综合考虑投资回报率、投资期限、投资退出方式等因素,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

(二)监督

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评选工作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三)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并报人民法院同意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3.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能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4.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5.意向投资人应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不得向博爱公司、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或申请索赔;

6.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进展情况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并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重整投资!

 

江苏博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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