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9-05 公 开 人: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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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鸽瑞二钢合并破管字第001

2021721,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 01 破申 1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鸽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3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豫01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423日,二钢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将二钢公司与鸽瑞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经审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69日作出(2023)豫01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和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

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拟于2023927日上午930分召开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二债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927日上午930分

二、参会方式

1.本次债权人会议将以网络会议形式召开为主,债权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原破产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hnfypcpt.com),或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名称“中原破产智慧会议”进入小程序观看会议视频和投票。

2.债权人也可选择至会议现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参加此次债权人会议但需提前告知管理人现场参会需求。

三、会议资料的公布

会议将用两种方式公布或送达会议资料:

1.依据债权人的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将会议资料通过微信送达给债权人个人;

2.上传至“中原破产智慧平台”在开会时点击阅读或下载。

四、注意事项

依法申报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必须是债权人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委托他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应持债权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原件、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郑州第二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0905

管理人联系地址:河南省新郑龙湖双湖经济开发区1号河南鸽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38715790(律师)


附件

债权人会议参会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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