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5-12-23 公 开 人: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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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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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

 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

责任公司

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第二次)

 

 

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决定对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预重整【案号:(2025)川0421破申1号、2号、3号】,并于2025年7月28日指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担任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且米易县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8月28日裁定受理三公司重整申请,并指定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担任三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张懿邈。

为充分挖掘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重整价值,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推进企业未来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广大债权人、职工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预重整操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为原则,2025年7月31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预定首选投资人和备选投资人。

自三家公司2025年8月28日经米易县法院裁定进入重整后,为更充分发掘潜在投资人,最大化实现对债权人的清偿,管理人又将原报名截止时间从2025年8月31日17:00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17:00。

但截止报名最后期限仅有米易县平源工贸有限公司一家报名,递交了《投资意向书》等资料,愿意以不超过10500万元人民币金额清偿三家破产重整企业的债务,并承诺对酒店装修投入不低于4,500万元人民币。

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经管理人多次催告,米易县平源工贸有限公司仍不签署《投资协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至今,管理人书面及口头催告,至今不签署《投资意向书》和缴纳保证金

鉴于以上情况,为维护广大债权人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三家公司的破产重整,管理人再次发布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

一、三家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兴商贸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4日,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城北新区向阳路13号,注册资本: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7939828405,法定代表人:曾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婚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攀枝花市得天独厚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76%

38

38

攀枝花市金沙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8%

9

9

秦吉中

6%

3

3

3.公司资产情况

不动产

易兴商贸公司名下登记有位于:

1)米易县攀莲镇城北新区向阳路13号负1层、1、2、3、4、5、6、7、8、9、10层;

2)米易县攀莲镇向阳路19-1号第2层房屋;

3)米易县攀莲镇向阳路19-2号第2层房屋;

4)米易县攀莲镇向阳路19-3号第3层房屋;

5)米易县攀莲镇向阳路19-4号第3层房屋。

车辆

知识产权

无商标、著作、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

账面资产

依据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8月28日,账面资产总额28,794,097.68元。

4.公司负债情况:负债总额61,448,384.14元。

所有者权益:-32654286.46元

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海工贸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5日,注册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城北新区向阳路13号,注册资本:1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769990728E,法定代表人:曾进。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

(万元)

实缴出资

(万元)

攀枝花市得天独厚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76%

114

114

攀枝花市金沙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8%

27

27

秦吉中

6%

9

9

3.公司资产情况

不动产

宏海工贸公司名下登记有位于米易县攀莲镇城北新区向阳路13号第11、12、13、14、15、16、17、18层房屋。

车辆

知识产权

无商标、著作、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

账面资产

依据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8月28日,账面资产总额9838934.79元。

4.公司对外负债情况

负债合计12840469.21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3001534.42元。

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宁明珠大酒店”)成立于2009年3月30日,注册地址:米易县城北新区,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421686143005U,法定代表人:秦吉中。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歌舞娱乐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攀岩);饮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家政服务;化妆品零售;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电气设备修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实缴出资(万元)

秦菡

82%

410

410

攀枝花市金沙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18%

90

90

3.公司资产情况

不动产

车辆

知识产权

无商标、著作、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

账面资产

依据审计报告,截止2025年8月28日,账面资产总额8914436.28元。

4.公司对外负债情况43830823.70元

所有者权益:-34916387.42

相关财务情况以米易县人民法院最终裁定为准。

二、招募说明

只接受投资人单个主体报名,不接受联合体联合报名。

三、投资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投资款,有足够资金支持重整后的生产经营,并提供意向投资人名下账号余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银行流水(加盖银行印章);

(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四)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具有可行性的经营方案,确保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投资人认可本次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支付保证金。

四、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参加招募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时间内向重整管理人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意向投资人简介、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

金实力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意向投资的相关决策文件(需提供原件);

3.主体资格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存在欠缴税款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书;

5.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6.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国有企业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7.最新的征信报告(注:若投资人为国有企业的,可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8.送达地址确认书(详见附件3);

9.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4)。

以上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投资人名称。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向重整管理人提交合格的报名资料后,即

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向预重整管理人申请开展尽职调查。重整管理人审查后,将积极配合投资人开展。意向投资人应签署《保密协议》,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所需费用自行承担。

(三)投资保证金及投资方案

1.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后,应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投资方案以及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400万元。若意向投资人未在公告载明期限内提交意向投资方案或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作无效报名处理。

付款时请务必备注:安宁明珠大酒店重整案意向投资保证金,具体账户向管理人咨询。

意向投资人应提交纸质意向投资方案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予以密封,密封袋上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提交方式与报名方式相同。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以后,与适格的意向投资人以《投资意向书》为基础磋商、签订《投资协议》。如有多家适格的投资意向人,管理人将以竞价的方式,选择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四)投资保证金的处理、返还及转化

1.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或出现违背《投资意向书》内容,或拒绝磋商等违约行为影响重整工作,重整管理人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意向投资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由预重整管理人无息退还。

3.若重整计划未表决通过或人民法院未批准,由重整管理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17:00止。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邮寄报名的,报名时间以重整管理人签收时间为准。

六、重整管理人联系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599号交子金融广场2号楼,23楼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工作日9:00-17:00)

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599号交子金融广场2号楼,23楼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联络员,13060002068。

七、特别说明

本招募公告由重整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重整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同时,重整管理人可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报名时间、缴纳保证金时间以及提交投资方案时间是否延长,若决定延长时间,重整管理人将提前通知有效报名的投资人。投资人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载明的期限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报名材料及缴纳报名保证金、提交投资方案,方为有效报名。

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所有投资人均平等适用。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债务人概要主要目的系让投资人初步了解债务人基本情况,重整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最终情况以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为准。投资人在投资决策时,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咨询意见。本招募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及风险仅供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

八、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招募时,债务人负债尚未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重整管理人可向意向投资人提供基本情况,最终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且最终的重整计划草案可以据此进行相应调整。意向投资人在预算投资规模和考虑债务人负债规模时,除申报金额外,应对尚未申报或诉讼未决的债务作出预判。

重整管理人诚挚欢迎各方投资者前来考察投资!

重整管理人对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单位:

 

年月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住所地:

受托人名称:

身份证号/执业律师证号: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委托人现委托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与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

一、代为提交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相关资料;

二、代为向重整管理人陈述委托人的观点和主张,代为变更、确认投资方案;

三、代为与重整管理人联系,参与投资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四、代为处理本次投资人招募相关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捺印):

年月日

附:受托人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委托人应当在前述资料上加盖鲜章。

 

 

 

 

 

 

 

 

 

 

 

 

 

 

附件3:

意向投资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投资人名称

 

特别提示:

1.为便于投资人及时收到重整管理人各项文书,投资人应当如实向重整管理人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和方式(含邮寄送达和电子送达,下同);投资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包括微信、邮箱等即时通讯工具)适用于重整管理人向投资人送达各项文件。送达地址信息的联系人应固定为一个自然人。

2.已提供的送达地址有变更时,投资人应当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告知重整管理人。

3.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和方式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和方式变更但未及时告知重整管理人、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相关文书和信息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投资人送达地址

地址:

邮编:

收件人:

电话(手机):

电子邮箱:

微信:

QQ:


信息确认

本人(本单位)已知悉本确认书的提示事项,提

供并确认上述各项内容是准确的、有效的。因上述信息变更未及时通知重整管理人,本人(本单位)保证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保密承诺函

 

致: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管理人

鉴于我方拟参与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的投资人招募,在参与招募过程中接触到的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保密信息,我方特作保密承诺如下:

1.保密信息

1.1保密信息的范围

本承诺中的保密信息是指贵方向我方、我方代理人或顾问提供的,有关贵方或债务人的尚未对外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密信息:

1.1.1洽谈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我方在合作洽谈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所获知的相关保密信息;

1.1.2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我方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所获知的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等有关保密信息;

1.1.3交易信息,与项目进展、签署、执行过程中形成的交易结构、交易模式、交易文件相关的法律、商务信息;

1.1.4其他保密信息,我方获得的其他与攀枝花市易兴商贸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宏海工贸有限公司、米易县安宁明珠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保密信息。

1.2保密信息载体

保密信息载体是指记录、传递保密信息的无形介质和储存保密信息的有形物品,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等。

1.3复制件

复制件是指保密信息或保密信息载体的复制,包括任何文件、电子文档、注释、摘要、分析,或以任何其他方法再现的保密信息。

2.非保密信息

下述各项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2.1已公开发表或非因我方违约,已为公众知悉的保密信息;

2.2贵方书面同意公开的保密信息;

2.3我方从第三方处合法、正当地取得的保密信息,且根据我方所知该第三方对该等保密信息不承担保密义务;

2.4在贵方向我方披露保密信息以前,我方已通过合法渠道获知的保密信息。

3.保密信息所有权

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债务人或贵方所有,我方不享有上述保密信息的所有权、排他独占使用权、再许可使用权。

4.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范围

我方承诺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为我方直接参与该项目的相关人员、我方为该项目聘请的相应专业顾问(如有)及协助我方完成交易的其他相关方(如有),我方承诺已与前述人员签署保密协议,要求其承担本承诺函约定的保密义务,我方承诺对前述人员违反保密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5.保密义务及期限

5.1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的义务

我方承诺将采取合理保密措施,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5.2对外披露的许可义务

未经贵方的书面许可,我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披露给任何第4条人员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或者许可任何该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

5.3保密期限

自本保密承诺函盖章之日起至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6.保密义务的例外情形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司法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我方可披露相应的保密信息,此时我方的披露不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7.费用承担

我方履行本承诺函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方自行承担。

8.损失赔偿

如我方违反本保密承诺函,贵方有权没收我方缴纳的保证金。如我方已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债务人或贵方造成损失的,贵方在没收保证金后仍有权继续向我方追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及其他因


我方擅自使用、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产生的损失、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费用等。

9.争议解决

因本承诺函引起或与本承诺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其他约定

10.1本承诺经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我方所做出的承诺,不受相关协议是否签订、解除、目的实现等情况的影响。我方所做出的承诺具有不可撤销性,不能撤回、变更且不能声明作废。

承诺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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