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2 公 开 人: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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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公告

2022年6月17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闽通贸易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7日作出(2024)闽0102破52号决定书,指定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中闽通贸易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6月12日前,向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中心22 层福建麦博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邱律师15880146525〕以EMS邮件快递方式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中闽通贸易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中闽通贸易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福州中闽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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