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

招募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23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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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AFCC88C8251CE513D58D78F9F7673CED 联系方式: 13650528816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9-10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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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宇波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中奥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0年113日指定管理人。      

为推动中奥公司破产重整工作维持公司经营能力,保证其价值及偿债能力的最大化,管理人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将本次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755902437X8

成立时间:2010年8月2日

法定代表人:潘亚文

住所地: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办事处洛阳溪街89号4-4至4-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贰级),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执业

截止法院受理破产重整申请时,中奥公司注册资本为10888万元,中奥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出资7077.2万元,持有股权比例65%,北京通厦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810.8万元,持有股权比例35%

二、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现有未开发土地2块根据土地出让合同,重庆市合川区洛阳溪街B2地块,面积2202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2.95,按照假设开发法评估价值11635000元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合川区瑞山路16号C5地块,面积7031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8.05,按照假设开发法评估价值108120100元两块土地评估价值共计119755100两块土地均被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康公司)设立了抵押权,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确认的渝康公司担保优先债权134022668元。除上述两块土地外,渝康公司还对中奥公司名下已开发的“中奥城”项目177套房屋设有抵押权。

C5地块原规划为超高层写字楼,规划指标情况需要投资人到相关部门自行落实,是否需要重新设计、最终完成规划调整等。

三、投资人招募方案

招募财务投资人,提供融资借款,借款额度为1.5亿元。

四、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财务融资投资人主体不限,但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二)财务融资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能出具相应的资质证明或其它履约能力的证明

(三)财务融资投资人可以联合报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并以一个报名人的身份参与招募,但均应提供资金合法的证明文件。

五、特别说明事项

(一)本项目建设地块涉及调整规划等事项,由投资人自行负责,如果调整规划成功,调整规划的费用计入破产费用,如果调整规划失败,调整规划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调整规划失败后,投资人可选择退出重整投资,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已发生的前期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二)新的C5地块规划要求修建2栋商住楼,调整规划的时间截止到重整草案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财务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向管理人承诺,重整价值保底价值在评估价的基础上增加8000万元以上.

(四)融资资金成本及相关事项。本项目拟融入投资1.5亿元,资金成本不高于LPR的四倍。

(五)1.5亿元资金需求为估计,实际金额按项目推进的进度及必要性一管理人经法定程序后分期到位。

(六)融入资金预期使用2年,财务费用以实际用款期限按年支付。如果项目重整效果好,现金回笼充足,财务投资人可以提前要求归还,管理人、债权人及债务人也有权提前归还。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将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10日下午17,通过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8号上峰上座20层

2)联系人联系方式:崔忠杰13650528816

3、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应含参与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和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当包括重整投资款、债权调整和受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保证金、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以及后续经营方案等内容)。

2)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要分别介绍,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征信报告、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存续3年以下的,应提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有)。

4)股东会、董事会等意向投资人公司章程确定的决策机构同意参与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决议原件。

5)意向投资人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6)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7)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8载明意向投资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的送达地址确认书文件。

9关于愿意参与中奥公司重整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悉的中奥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4、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缴纳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保证金,递交报名材料时向管理人交纳1000万元,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确定重整草案后,在重整草案上债权人会议前5日内缴1000万元

管理人收款账户:

收款人: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10002693920017967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西郊支行

5、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可组织人员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当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意向函、签署管理人制定的保密函并缴纳100万元的尽职调查保证金(管理人账户同上)。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6、报名的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登记,不够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认可和评价,不可视为是管理人接受该意向投资人对中奥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有权视本次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亦无需向本次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解释理由。

(二)投资人资格审查

管理人将根据设置的招募条件,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意向投资人。

(三)遴选重整投资人及签约

若意向投资人有多名的,管理人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最终重整投资人(具体由管理人另行通知)。若意向投资人仅一名的,管理人认为该名投资人方案具有可行性的,可在经法院审核后,确定该投资人为中选投资人,若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可行性不高,为避免重整转清算,管理人可根据自身的专业判断延长招募公告期限或继续新一轮的招募

投资人最终确定后,投资人须按照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相关协议。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重整方案获得债权人会议批准后转为投资款。

(四)保证金退还安排

原则上,对于未能参与下轮程序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上轮程序结果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无息)、报名保证金(无息),具体退款事宜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中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前,最终确定的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不予返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

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中奥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裁定批准的,管理人退还该投资人所缴纳的所有保证金(无息)。

本公告由中奥公司管理人编制,管理人保留根据案件的需要进行调整和修订的权利,公告内容的解释权由管理人行使。

其它事项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2.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管理人诚挚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及投资机构前来接洽、参与!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奥联合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8.23).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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