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营业执照等作废声明

印章、营业执照等作废声明

公开时间:2025-05-18 公 开 人: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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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产清算案

印章、营业执照等作废声明

 

 2025年4月23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闽09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德市精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福建汇林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管理人。

穷尽办法,管理人未联系到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滚轴承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凤珠,未接管到神滚轴承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等印章,也未接管到神滚轴承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账簿、文书等资料。为保障神滚轴承公司的财产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神滚轴承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及上述证照自2025年4月23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福安市神滚轴承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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