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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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6-16 公 开 人: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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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皖0811破1号之二
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苏州白鲨建材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由本院受理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6日指定安徽安联律师事务所为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5月20日前,向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龙山路156号三楼:邮政编码:246001;联系人:余艺,联系电话:15178688158)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庆市宏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时0分在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第十二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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