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确认中俞置业等两公司无异议债权2

裁定确认中俞置业等两公司无异议债权2

公开时间:2024-08-26 公 开 人:中俞置业(嘉兴)有限公司管理人、嘉兴晶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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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28日,本院根据浙江汉搏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中俞置业(嘉兴)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2210 18日,本院根据孙玮的申请,裁定受理嘉兴晶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本院根据管理人的申请,于2024315日裁定中俞置业(嘉兴)有限公司和嘉兴晶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

本院查明:202443日,中俞置业(嘉兴)有限公司和嘉兴晶彩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管理人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送交债务人核对,其中有4户债权人存在债权异议。管理人复核后,又于2024730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了为期 15 天的债权公示,至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诉讼。

本院认为,经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于上海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人的6笔债权均无异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确认上海城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人的债权(详见无异议债权表)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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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俞置业】无异议债权裁定2(四户异议).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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