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2 公 开 人:拾野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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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0127  6 

 

  本院根据淳安县合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 715日裁定受理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为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 的债权人应于 2022822日前,向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 1750 号信雅达国际A25楼; 邮政编码: 310051; 联系电话: 15968887949;联系人:徐律师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淳安千岛湖拾野户外运动策划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 8 29日上午 9时在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浙江(原浙江移动微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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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野】(2022)浙 0127 破 6 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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