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金名公司)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金名公司)

公开时间:2025-01-07 公 开 人:靖江市金名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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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靖江市金名通风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靖江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1121日作出(2024)苏1282破申99号《 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申请人曹付林对靖江市金名通风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名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1122日作出(2024)苏128290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为靖江市金名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1金名公司与全体职工(已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除外)的劳动合同20241123日解除,管理人将于近日办理全体职工的社保减员手续。尚在金名公司缴纳社保的人员,请在劳动合同解除后一周内将参保信息转出,逾期未迁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为便于管理人调查职工债权,各职工应于20241222日前与管理人联系并提供劳动合同、在职期间的社保缴纳记录、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从入职之日起至今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工资条、打卡记录等证明材料。

3金名公司所欠职工债权,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债权包括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请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经确认的职工债权将按照《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第一顺位清偿。

4金名公司职工如有金名公司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办公设备等)目前由您持有保管,请您告知并移交给管理人。

                  

靖江市金名通风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23

 

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靖江市南环东路88号恒天商务广场A2601

联系  人:  何律师

联系电话:1899462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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