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申报债权及一债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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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7小时前 公 开 人: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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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川0402破5

本院根据关建成的申请,于20251010裁定受理关建成申请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为管理人。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61117:00前,向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317号1栋(攀枝花太悦谷艺术酒店攀枝花学院万达广场店2036号);邮编:617000;联系人:高帮武,联系方式:13708138070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攀枝花德兴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6年1月7日上午9:00在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二〇二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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