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

公开时间:2022-08-19 公 开 人: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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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东港人民法院

 

     

 
 (2022)11024号之一     
 

本院根据日照市东港区日照街道向阳河村民委员会的申请,于2022813日裁定受理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担任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108日前向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海曲西路16号日照市农产品批发市场西侧日照路派出所金阳市场警务室东邻一楼,邮政编码:276800 ,收件人: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人:李潇涵、孙和平,联系电话:15206334215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前期已经向金阳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组申报的债权人,可根据管理人发布的申报须知中的特别说明申报债权。

 因考虑到目前疫情防控未彻底解除,为切实保障防疫期间日照市东港金阳农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本次债权申报原则上采取以网络申报为主,现场申报、邮寄申报为辅的方式进行。请债权人先在网上债权预登记,按流程进行债权申报,若现场申报债权或提交申报资料请提前与管理人预约时间。

本院定于20221018日上午900分通过“优破案”网络系统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债权人应于会议召开前关注并注册“优破案”微信公众号,会议召开时再次登录“优破案”网络系统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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