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0-03-16 公 开 人: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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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0-04-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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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根据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325日裁定受理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因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亦无重整可能性,2017523日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请求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终止重整程序,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525日裁定终止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程序,宣告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本院定于20204390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一名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043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债权人会议】关注【破产债权人网络会议技术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登录会议】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山东合太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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