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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0-10-20 公 开 人: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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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强清205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0918日裁定受理广州产权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种子公司(以下简称“市种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为市种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郑中鹏。因涉案法律关系明确,财产状况清晰,广州中院决定本案适用快速审理程序,按照规定清算组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有关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市种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

市种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2号正佳东方国际广场51楼;联系人:郑维举,利玥乐;联系电话:020-37697813/020-37697893

 

广州市种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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