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公告

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3 公 开 人: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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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破产受理、债权申报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肖慧、张德香等人与被执行人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被执行人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申请,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决定将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移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9日立案后,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2日作出(2024)川20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指定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89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2002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受理时间为2024722日。经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通过摇号选定四川高扬(资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9日作出(2024)川2002破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高扬(资阳)律师事务所担任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人华涛。

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就本案债权申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

1、债权申报时间:2024年9月15日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

各债权人根据本公告中“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需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并携带相关证据原件,到管理人办公室(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京华国际四川高扬(资阳)律师事务所)现场申报。联系方式:凌鑫晨18190392021,刘平17883052018。

特别提示:现场申报的,请自行查询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防疫相关要求。不符合防疫要求的,管理人有权依法拒绝进入办公场所。

2)网上申报

各债权人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实名注册账户后,根据本公告第二部分“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需交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并扫描为清晰图片上传至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邮寄到管理人办公室(收件人:凌鑫晨18190392021,刘平17883052018;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三段京华国际四川高扬(资阳)律师事务所)。

各债权人对于上述方式仍有不清楚、不理解的,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耐心解答并进行指导

二、债权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需交材料

1.债权申报需交材料(按序整理排列)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人身份证明。债权人为单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债权人亲自申报或者债权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报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4)《送达地址及银行账户确认书》;

5)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请自行复印,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或盖章)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类合同书及票据、交货凭证、付款凭证等履行凭证;

②债权如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担保等优先权的,还须提交证明优先权的材料;

③债权如有生效法律文书支持的,须提交该生效法律文书,并提交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如果经过多级法院审理的,各级法院的法律文书皆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相关证据材料。如已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还须提交人民法院执行立案通知书、中止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④债权人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申请财产保全的,须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书等相关文件;

⑤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的债权金额证明材料及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证明材料;

⑥债权如有偿还或其他抵债情形的,则须提供偿债凭证、协议或以物抵债协议等。如该抵偿债或以物抵债是由执行法院裁定认可的,须同时提交裁定书;

⑦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计算至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即2024年7月22日止)。申报人应提供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计算表,说明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

⑧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有效的证据;

⑨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2.债权申报文本的获取

1、现场领取;

2、向管理人邮箱(328974335@qq.com)发送邮件说明身份及所需材料后管理人通过邮件回复。

3.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公告中“申报债权需提交材料”要求,按照“申报债权需提交材料”规定提交资料的顺序整理,按照本公告的“申报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2)申报债权的,需提交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明确是否主张对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优先权,并明确说明优先权的标的物、债权额等情况。申报债权时未主张优先权的,视为放弃优先权。

4)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同一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5)申报债权时未申报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的,视为放弃主张。

6)申报债权中包含法院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的,债权人应确保申报的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未向人民法院申请退回。

7)债权人提交的资料不是简体中文版本的,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简体中文译本。

8)管理人不收取债权人原件,债权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原件的,应自行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

9)债权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特别提示

1)未到期的债权,在重整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重整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3)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4)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以其对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5)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6)管理人或者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7)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受托人不知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被裁定破产重整事实而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8)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是票据的出票人,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如系自他人处受让,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10)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5.关于境外债权人的法律要求

如债权人为境外或属境外企业(注册地为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的参照境外债权人规定),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

三、未按期申报的法律后果

债权人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的债权人承担。

2)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以申报债权总金额为基数,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强制执行申请费的标准收费,且每份债权不低于200元。债权人进行补充申报时,应一并缴纳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产生的费用。若不按要求缴纳的,管理人将不予审查。已经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债权人撤回申报。

四、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2024年9月27日上午10时,在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资阳素妙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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