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2月阶段性工作报告

2025年 2月阶段性工作报告

公开时间:2025-03-04 公 开 人: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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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陕西中大力鼎科技有限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案

2025年2月阶段性工作报告

 

尊敬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债权人

2022 年5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裁定受理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2年6月17日指定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2022 年7月18日裁定将中大机械及中大力鼎(以下将中大机械、中大力鼎统一简称为“中大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指定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大机械、中大力鼎合并破产管理人,对外统一使用“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名称(简称“管理人”)。2024年5月6日,西安中院裁定对中大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

管理人接受贵院指定后,积极开展各项履职工作以下为20252月管理人工作进展:

一、宣告破产

2025年2月5日重整期限已满但无适格重整投资人参与,西安中院于2025年2月14日作出(2022)陕01破14号之二十二民事裁定终止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大力鼎科技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大力鼎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25年2月26日领取到该裁定及公告,次日将裁定送达债务人并公告刊登在于人民法院报。

二、停止经营并聘用少数留守人员交接工作

基于重整投资人招募现状,管理人于2025年1月25日决定停止继续经营,并视后续清算工作实际需要向西安中院申请聘用18位(含门卫5人)留守人员配合工作交接,资产管理、维护及处置,债权核查及清偿,处理员工事宜等,留守人员具体情况通过《关于聘用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中大力鼎科技有限公司留守人员的报告》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示,处于异议阶段。

三、资产维护及变价

(一)资产维护

1、2月10日,管理人发现中存放在中大公司办公楼5楼的摊铺机模型外包装损毁,箱内物品丢失,经盘点丢失摊铺机模型约70个、高脚杯若干。经管理人查看公司监控录像,得知上述丢失物品被部分员工私自拿走。依据购置合同及付款记录,摊铺机模型单个价值780元,合计金额54600元,管理人让中大公司员工互相告知积极归还,并于2月13日前往西安市高新分局创汇路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已受理并于当日向管理人出具回执文书,员工正在陆续归还。

2、2月20日管理人与宁龙、綦好山前往草堂厂区查看存放的设备、库存,就厂区内的安全问题实地核查,经查厂区内监控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厂区各库房大门均已上锁,且厂房内设备体积较大、配件等重量较重,需专业吊装设备才能进行搬移,厂区内资产基本安全,同时草堂门卫也会每日进行巡逻,綦好山、左顺利也将每日对资产进行盘点核查。

(二)资产变价

管理人依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非重整核心资产变价方案》继续开展资产变价工作。

1、变价中的资产

1)报废车辆及废旧理零件

将位于湖南长沙及陕西西安陕AXH987长城牌轻型货车、陕AKT878日产骏逸牌小型汽车、陕AVX930捷达牌小型汽车、陕AT12D3五菱牌轻型货车,因购买年限长,行使里程长,车况差,维修成本高,无使用价值和变现价值,联系当地回收公司同行业询价后报废回收所得9700元。将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永福路5号存放的设备清理搬运后的废旧理零件等以当地废铁回收价格回收所得86240元。

2)云南林木

位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喊沙寨的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一批直径均值约为250px的凤凰木、木棉树,其中凤凰木2620棵,木棉树180棵,自2024年11月20日通过网络询价以2248960元为首次起拍价通过阿里资产平台拍卖,经多次推介宣传仍已流拍六次,目前以700092.26元为起拍价正在上拍,竞拍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

3)湖南长沙文化资产

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高新产业开发区永福路5号的一批红木原木、雕件、原石106大项经2024年11月底鉴定评估后,自2024年12月10日分13批依次上拍,目前6个批次拍品拍卖成交交付,其中科檀方料起拍价1022000元,变价1310287元;巴花原木起拍价263400元,变价401400元;红酸枝方料起拍价1300300元,变价1762300元;绿檀原木起拍价20500元,变价20900元;毛坯巴花板材起拍135500元,变价195500元;巴花大板首次起拍价608200元,二拍变价486637元(少量大板存在质量问题正在协商解决)。

剩余7个批次拍品四拍于2025年2月14日流拍(四拍起拍价合计1729412元),因场地亟待拆除,综合考虑搬运存放成本后正招标运输公司搬运至西安后继续上拍。

4)超市购物卡

2月17日管理人将中大公司出资购买的永辉超市购物卡、华润万家购物卡26张面额合计24853元变价处理,联系超市客服人员询问能否回收,工作人员回复售出的购物卡明确不退不换不记名,亦无法办理退款,后经网上询价,一买受人愿意以九折的价格回收以上购物卡,2月18日买受人前往中大公司与管理人、经办人员现场核实购物卡面额并办理交付工作。

2、准备启动变价的资产

1)车辆

管理人于2月17日发布《车辆收回公告》(详见附件),要求中大公司高管、股东、片区业务负责人车辆占有使用人,包括登记在高管名下由公司实际出资购买、业务用车等,在公告发布的7日内将车辆、钥匙交回中大公司本部。截止本月底,已交回公司本部车辆2台,片区业务用车均已停放未使用,部分业务用车、高管用车反馈自己有购买意向,预待车辆上拍后竞价购买。同时管理人在留用人员杨冬坡的协助下,按照拍辅机构上拍要求,综合车辆现状、行驶里程、购置时间、车况等因素,整理了一部分优先上拍车辆,管理人已联系拍辅机构工作人员前往中大公司现场核实拍照,并在准确收集外地存放车辆照片后,于三月初通过阿里平台及时挂拍。

2)房产

管理人对登记在公司名下及登记在股东、高管名下的房产再次实地盘点核实,其中已接管登记在股东名下的房产五套,管理人近期将发布腾房、房屋回收公告,对省内、省外的房产摸排及时上拍变价。

3)位于云南瑞丽的文化资产

管理人于2025年2月19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发布《公开选聘文化资产鉴定/评估机构公告(存放在云南瑞丽德宏州的玉石、原石)》,选定云南中和金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拟于3月初启动云南玉石原石的评估鉴定及变价工作。

四、破产衍生诉讼

1、张斌省债权确认之诉

管理人接收申报的职工集资款91笔金额合计201111211.92元,管理人拟认定为普通债权,但职工集资债权人均要求认定为职工债权,其中张斌省提起的债权确认之诉,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确认为普通债权。职工集资款的性质认定以该案生效判决结果为主要依据。

2、胡文龙劳动争议案

长安区法院于2025年1月10日立案,管理人于2月7日向法院递交相关法律文书,2月12日长安法院作出(2025)陕0116民初9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胡文龙的起诉。后管理人联系胡文龙,要求尽快前往公司核查职工债权,胡文龙陈述自己诉讼的金额就是中大公司公示的职工债权金额,对债权金额无异议。

五、收支情况

2025年1月31日中大公司银行账户包括冻结金额在内的余额为18,786,476.57元,2月28日余额为19,301,041.81元(包含部分抵押物变现金额)。

收入合计982,144.07元,为租赁及配件收入676730.30元,房租收入278000元,房租押金收入4500元,破产财产变价收入22370元,个税手续费返还543.77元。

支出合计467,578.83元,为生产采购支出5990元(2024年度未付款),职工薪酬348809.64元(为2025年1月留守人员工资,未办理交接工作的8人1月份工资37487.48元暂未发放),税费8577.63元,日常经营支出104201.56元。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2025年3月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资产变价方案》;

(二)继续执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的《非重整核心资产变价方案》;

(三)劳动关系终止后职工债权的重新核算;

(四)破产程序相关的其他工作。

 

特此报告

 

                   

  陕西中大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53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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