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19-07-01 公 开 人: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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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262908BF26AC3005873D368B9898076B 联系方式: 13913981139 报名截止时间: 2019-08-31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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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

第二轮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17年8月31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法院”)根据江苏中郡建设有限公司的申请,作出(2017)苏0106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17)苏0106破申3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为沪江公司的管理人。

2019年5月10日,在沪江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沪江公司由破产清算转入破产重整程序的议案。2019年5月27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但截至目前未能找到合适的投资人。为帮助沪江公司筹措偿债资金,推动和保障债务人重整成功,管理人现再次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沪江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24日,股东为江苏华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人民币,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杨路9号华侨沪江商城02幢316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代理;物业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产情况

沪江公司主要开发建设了沪江商贸城项目,纳入重整范围的主要资产如下:

1.已登记房地产

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有位于六合区龙池街道龙杨路9号华侨沪江商城01幢104自管产室等共830套房地产,总建筑面积为62572.5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其中01-11幢及大棚所处宗地四至:东北临龙杨路,东南综合楼,西南临金商坊,西北临时代大道;形状呈较规则多边形。综合楼估价对象所处宗地四至:东北临龙杨路,东南临金沪坊,西南临金江坊,西北临空地;形状呈矩形。

2.土地及未登记房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不动产查询结果状况一览表》及《抵押面积图》,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还有59931.34平方米的土地可以开发建设。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宗地四至:东北临龙杨路,东南临综合楼,西南临金商坊,西北临时代大道;形状呈较规则多边形;地势较平坦,起伏较小。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中的《经济技术指标》,该宗地拟建设H、J、K、L、M商业楼、设备间以及地下冷库、地下车库、地下商铺,目前已建成H幢,H幢建筑面积为5002平方米,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J、K、L、M商业楼、设备间以及地下冷库、地下车库、地下商铺未建。

二、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具备履行《重整计划草案》的执行能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含自然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作为意向投资人,其综合条件应满足意向投资人的基本要求,联合投资的需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者负责处理重整投资中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向管理人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和权利义务。

(三)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递交以下报名材料:

1.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重整框架方案、重整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3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沪江公司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身份证明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4、7项文件不需要。

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均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文件需密封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三)投资保证金

1.意向投资人拟参与沪江公司重整的,应于报名日期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投资保证金。

户名: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932003010039608889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庐山路支行

2.意向投资人被管理人确认为沪江公司重整投资方后退出,或不按投资协议履行义务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取消其投资人资格。

3.意向投资人未被管理人确认为重整投资方的,管理人无息退还投资保证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集庆门大街268号苏宁慧谷E08-1栋1301室,北京市君泽君(南京)律师事务所

3.联系人:郑律师13913981139;徐律师13585208146。

四、保密义务

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沪江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除用作内部分析和制作投资方案外,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要求赔偿损失。

五、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2.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作为参考资料使用,需要了解进一步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江苏华侨沪江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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