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改期召开公告

债权人会议改期召开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28 公 开 人: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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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会议改期召开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8日裁定受理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0)粤03破申38号,并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2020)粤03破318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为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2日作出2020)粤03破318之一决定书,因债权债务关系简单,本案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管理人对债务人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债权债务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现债务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案件尚未审结,有关案件事实有待明确,且涉案民事诉讼数量多、涉案当事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目前许多债权人仍在持续申报债权中,管理人工作量巨大、繁多,管理人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故此,为合法有序推进破产工作,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原定2020731日下午15时召开的债权人会议改期举行,具体会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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