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核查债权表的通知

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核查债权表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5-06-20 公 开 人: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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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核查债权表的通知书

2025)粤03破256

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黄远奎、黄远巧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321日裁定受理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孙一丁为负责人,负责博泰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联系人:孙一丁;联系方式13827425347)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刊登了公告,对博泰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根据破产清算公告,本案债权申报期限至2025526日届满。截至债权申报期满,管理人共受理2家债权人申报了2笔债权,申报债权总额人民币1788569.2均为普通债权。经审查,管理人初步认定编入债权表中的债权为2家债权人申报的2笔债权,认定金额为1509960.99元,均为普通债权。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管理人依法编制了《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

为保障本案破产清算工作稳步推进,充分维护博泰公司及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特提请贵司及阁下核查《债权表》。如贵司及阁下对《债权表》所记载的债权有异议,请在《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核查意见反馈表》(以下简称债权核查表)中列明有异议的债权编号及名称,同时说明异议事项、相关事实及法律依据。贵司对《债权表》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债权表》之日起七日内向管理人申请复核,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及证据材料。管理人对贵司及阁下所提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通知贵司及阁下。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贵司及阁下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贵司及阁下应当自收到《债权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中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并于提起诉讼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反馈起诉信息及提供法院立案受理材料复印件。如贵司对《债权表》无异议,则请在《核查意见单》中勾选无异议选项栏。

如贵司逾期未提交《核查意见单》、未提出异议且未提起债权确认诉讼的,视为贵司对《债权表》无异议。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博泰医疗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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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文件-管通】管通02--债务人核查债权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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