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执行重整计划中“以房抵债”清偿的通知

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执行重整计划中“以房抵债”清偿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1-03-19 公 开 人: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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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关于执行重整计划中“以房抵债”清偿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燕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龙燕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201128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已于20201130日批准该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第七条第(五)项确定的普通债权清偿方案,按每家债权人普通债权总额计,债权额在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的部分予以100%全额清偿,超出10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比例清偿,其中对于债权金额超过10万元的债权人,清偿方式将按照“现金清偿+以房抵债”组合形式进行,现金清偿不超过债权总额的15%加小额部分的6万元。按照上述方案,债权人以房抵债清偿部分金额至少为债权总额的25%本次以房抵债清偿将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采取分组抓阄的方式确定债权人的相应抵账房源,现将具体实施涉及的原则、规则向债权人进行说明:

一、房源情况

本次以房抵债的供选房源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399号龙燕阳光城项目(现称龙燕·东尚悦府),以房抵债以项目符合预售条件的商业网点为主,以小区自建地下车位为补充。商业网点价值为“预售备案单价X建筑面积”,车位为10万元/个。债权人可单独选择商业网点或车位,也可采用灵活组合方式实现抵顶清偿。抓阄以房抵债将分两轮进行,首轮为商业网点抓阄,次轮为车位抓阄。关于房源基本户型信息及坐落情况等附件均在本文件下方附带,相关附件债权人需自行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看、下载。

特别说明:因项目开发进度原因,7810号楼商业网点预计交付日期为20218月底,6911号楼商业网点预计交付日期为20228月底,因项目正常进度等客观因素产生的影响不在本方案及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考量范围内。

二、基本原则

本实施方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确定的基本框架范围内坚持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抓阄选房将由龙燕公司在管理人及参与本次选房的全体债权人监督下组织进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确定的框架范围内公平、公正保障各位债权人合法权益。

2、平等自愿原则

3、价值接近原则,即债权人抵账房源抓阄分组的确定采取最低抵账债权限额与房屋总价值接近的原则。

4、公平抓阄原则,即同一抓阄分组内具体抵账房屋的确定采取公平抓阄的方式确定。

5、可操作性原则,即选房实施方案、规则的制定以及债权人意见的反馈须在法律及现实情况的框架下具备可实施性、可操作性。

三、抓阄选房债权人及房源分组

见附表(后附)

关于分组的说明:

1、因部分债权人抵账金额较小,无适价商铺匹配,本次暂未设立分组,该部分债权人可直接选择抵顶车位形式实现清偿,也可通过债权组合、补交价款等形式参与商业网点、地下车位抓阄,债权人相关诉求应在2021323日前书面提交管理人。

2、因个别债权人对债权确认结果提出异议,债权尚未确定或涉诉未决的债权人暂不列入本次清偿范围内,待相关债权确定后依照《重整计划》确定的方案平等受偿。

3、关于债权人烟台永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清偿问题,因重整计划中已将其作为独立的单个债权人与其他同类型债权人作出统一的清偿安排,虽《重整计划》通过后其已通过债权转让将自身债权划分为多个小额债权,但不得违背《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即债权转让后全体受让人可获得的清偿总额不得超过重整计划确定的原永义公司应受清偿总额,但基于其分割转让的实际情况,可在实际清偿时予以灵活处理,本次仍对该笔债权作出整体安排。受让该笔债权的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及本方案确定的原则进行自主组合,并将相关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反馈龙燕公司或管理人

四、选房流程及规则

(一)流程

1、公布《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执行重整计划中以房抵债清偿的通知》,由债权人审议并反馈;

2、龙燕公司根据相关债权人反馈意见、建议对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调整、最终确定;

3、实施方案确定后,龙燕公司或管理人将在2021326日、27日短信通知全体参与选房的债权人,明确开展方式、各组抓阄时间安排及所需材料、物品等;

4、抓阄将在2021330日、31日于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龙燕阳光城办公楼三楼正式组织进行,请各位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提前预留、安排时间,按通知要求时间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文件等前往办理;

5、现场选房按照“分组签到分组摇号按序选房清偿确认”的整体流程进行。

(二)规则

1、债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现金清偿亦或是补贴现金的方式通过抵顶实现债权清偿;

2、债权人应当在已确定的抓阄分组及该组对应的可选房源范围内参与抓阄;

3、同一分组内按债权人签到顺序依次分发号牌,抓阄先后顺序按债权人所取号码随机摇选确定,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签到或抓阄的,自动劣后;

4、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的现金清偿率上限,每位债权人所选房源、车位总价值之和不得低于已确认债权总额的25%,超出部分则债权人应以现金清偿部分冲抵、补交现金的形式交纳差价。

5、每人一回合仅能抽取一签,需再次抓阄的则自动轮候至下一回合,顺序仍以首回合随机摇选确定的先后次序为准(特别说明:F组债权人因抵账金额较大,所对应的F1房源组中每位债权人需抓取2套,亦按上述规则分两回合进行);

6、抓阄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每位债权人每回合抓阄完成后应当将结果现场登记,全部完成后签署《清偿确认书》,该确认书将作为后续办理以房抵债相关购房手续的唯一有效凭证,请妥善保存;

7、根据以房抵债部分清偿数额,债权人可以自主进行组合后在最终确定的抓阄分组内参与选房,债权已进行组合的债权人,相关债权人均需到场并推选一名代表参与抓阄;

8、可供抵顶的车位为附图中橙色区域内,抓阄过程中不再设置分组,相应分组内的债权人完成房源抓阄后按原序在整个范围内抓取,抵顶多个车位的,一次性抓取完毕;

9、首轮抓阄对象为预售商业网点,次轮车位抓阄将在商业网点抓阄完成后进行;因债权数额较小等原因不参与可售商业网点选取的,优先进行车位抓阄。

10、本次以房抵债抓阄完成后将按照正常商品房预售手续办理,龙燕公司将根据工作安排通知债权人办理相关的购房手续及车位、地下室买卖手续,房屋后续过户涉及税费等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计算在清偿范围内。

(五)意见反馈

请各位债权人在收到本通知后尽快本稿方案进行审议,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应当在202132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龙燕公司或管理人,期间内未提交的均视为无异议。债权人异议的提出不得违背重整计划确定的清偿方案及本实施方案的基本原则,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必须在重整计划及龙燕公司现实状况下具备合理性、可实施性及可操作性。

(六)其他

为实现清偿工作高效推进,关于本事项涉及的后续通知、公开信息的发布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及时发布,并将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请各位债权人及债权人委托代理人注意查看,如债权人在破产申报后送达地址、委托代理人信息出现变更的,请在2021323日前以一并书面形式告知管理人。

 

   

 

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317

 

附件1:《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以房抵债清偿分组明细表12

附件2:《房屋分层平面图》、《地下车位平面图》、《项目总平面图》;

附件3 通讯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南河路176-7号;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55535061036210926

 

 


附件

烟台龙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以房抵债清偿分组表1、2.pdf 下载
车位平面图.pdf 下载
8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7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10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龙燕-项目总平面图.jpg 下载
龙燕-规划俯瞰图.jpg 下载
6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11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9号楼商业网点平面图.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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