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公告

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7 公 开 人: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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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永恒管字第005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根据江苏正一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36作出(2025)苏1181破申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2025年3月19日作出(2025)苏1181破4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425日前向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地址:镇江市京口区健康路1-1号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邮编:212000;联系人:纪从政;联系电话:15952816035)。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大会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4月29日下午2时30分在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第十五法庭召开。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丹阳市永恒电光源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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