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铸业、龙汇工贸、龙汇矿业、鼎益矿业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德龙铸业、龙汇工贸、龙汇矿业、鼎益矿业四家公司合并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1-08-21 公 开 人:德龙铸业、龙汇工贸、龙汇矿业、鼎益矿业四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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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FD3296B6E66DFEFF835EA816423537F5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1-09-30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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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

秦皇岛龙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

青龙满族自治县鼎益矿业有限公司

合并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招募人: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秦皇岛龙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青龙满族自治县鼎益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


20214月21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青龙法院”)裁定对秦皇岛龙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汇工贸”)、青龙满族自治县龙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汇矿业”)、青龙满族自治县鼎益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益矿业”)、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铸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以下简称“合并重整案”

为全面优化企业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维护债权人及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实现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保障合并重整案顺利实现重整,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欢迎有资金实力和重整能力的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报名。

一、四家重整企业概况

(一)德龙铸业

德龙铸业注册资本41,1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机械铸造;连铸坯制造;铁精粉、氧化球团、钢材、焦炭、电气设备、电线电缆、通用机械设备、建材购销;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德龙铸业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东赶河子村,是青龙满族自治县县域内重要的钢铁生产企业和支柱企业,现有一座1080立方米高炉和一座120吨转炉,厂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公路运输交通便利。德龙铸业名下主要资产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设备等。房屋建筑物主要为综合办公楼、烧结厂、炼铁厂、炼钢厂等生产用房屋主要机器设备为炼钢连铸设备烧结设备动力能源部综合管网炼钢电气设施高炉热风炉自动化设备高炉本体电气及自动化设备等;在建工程主要包括警卫室、浴池、加油站等;厂区内另有部分绿化苗木。

龙汇工贸

龙汇工贸注册资本3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铁精粉、铁矿石、焦炭、钢材、建筑材料、五金电料、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办公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钢材压延产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煤炭检、化验设备、计量设备及配件的销售;铁精粉、铁矿石仓储;杨-明-桲地域土地整理服务(按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复组织实施);其他农业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除外,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龙汇工贸主要资产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持有的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应收账款等资产

(三)龙汇矿业

龙汇矿业注册资2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铁矿石磁选;铁精粉购销;杨丈子、明塘子、桲丈子村土地开发整理。

    龙汇矿业拥有较丰富的矿山开采经验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土地使用权等,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四)鼎益矿业

鼎益矿业注册资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项目中属于禁止经营和许可经营的除外):铁精粉精选;铁精粉、氧化球团、焦炭、钢材、建筑材料、五金电料、电子产品、机电设备(不含小轿车)、办公设备、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电线电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机械设备及配件购销;货物进出口业务。

鼎益矿业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机器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等目前处于停产状。

二、参选人须知

1.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2.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重整工作需要随时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工作

3.本公告中的数据及信息仅供参考,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参选人尽职调查,参选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合并重整案有关情况,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投资意向金。

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5.本公告所载各事项的实施时间和内容,如有变动,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三、参选人条件

1.参选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选人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各主体均应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形式报名参选的,应当明确其中一家参选人为主申报机构,并提交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和其他联合体方的委托文件。联合体成员不应超过三个主体含三个

3.参选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4.同等条件下,具有钢铁生产、矿山开采或土地整理经验和能力的参选人优先。

5.参选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中不得另行设定投资的前提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招募公告

自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信息披露平台以及其他自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公开招募和遴选意向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遴选报名工作开始。

(二) 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

2.领取和提交报名材料

有意向的参选人应当在报名前联系管理人领取《保密承诺函》样本。

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包括:

(1) 报名意向书

报名意向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参选人概况,包括而不限于说明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②参加重整投资真实意思表示

③送达地址确认信息:应包括参选人名称、有效的送达地址、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等。

2)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供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及律所介绍函。

3)联合体报名的应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有关联合体协议复印件和委托文件。

4同意对知悉的合并重整案信息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参选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报名材料应纸质版(一式三份)和扫描件一并提交给管理人。

(三)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参选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

通过管理人初步筛选的管理人将于报名材料初步筛选通过后5日内以电话或邮件依参选人报名材料中提供的电话和邮箱为准的形式通知参选人参选人应在收到管理人通过初步筛选的通知后3日内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意向金人民币 300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参选人未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足额缴纳投资意向金的视为撤销报名。

管理人银行账户信息:

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龙支行

银行账号:0404 0135 3930 0146 374

(四)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筛选按时缴纳投资意向金参选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重整企业及合并重整案有关情况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配合。参选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参与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提交参选人出具的委托手续。

(五)遴选

参选人应2021930日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以书面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人民币3,000万元(大写:叁千万元)遴选保证金,作为竞选为战略投资人后继续投资的保证金。《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投资人情况说明、重整投资金额和付款期限、重整范围、资金实力、资金来源、重整方案、经营方案、员工安置方案、交割和过渡期安排、税费负担等内容;重整投资资金报价应不低于重整范围内资产的评估值(以管理人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符合遴选条件的参选人仅一名的,该名参选人即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组织与其再行协商投资方案;符合遴选条件的参选人为两名或两名以上的,管理人将结合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重整资金及支付方式、经营能力和履约能力、综合实力等多个方面组织评审委员会参选的方案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拟由债权人代表、出资人代表法院其他有关部门等成员组成,实际评审组的组成和评审方式,以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不可撤销。《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参选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文件应加盖骑缝章;联合体参选的,应加盖联合体各方印章并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参选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原件及相关资料一式八份应予密封,密封袋上应标明参选人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正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未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提交资料不完整的、未按时缴纳遴选保证金的,均视为放弃遴选。

经评审选定参选成为战略投资人,依据《重整投资方案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协议内容将写入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经青龙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前述投资意向金人民币300万元、遴选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共计人民币3,300万元(大写叁千佰万元),转换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无息)。

五、保证金的有关说明

(一)对于未能按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后经评审被选为战略投资人的参选人,管理人将在战略投资人评审结果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已缴纳的投资意向和遴选保证金

(二)对于最终入选的战略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未能与管理人正式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或重整计划草案达到《重整投资协议》条件但战略投资人因自身原因在债权人会议前又决定不投资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参选人缴纳的遴选保证金。

(三)如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草案获青龙法院裁定批准后,因战略投资人不能按《重整投资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价款或履行其他相关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向青龙法院申请终止重整计划或重新招募投资人战略投资人缴纳或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投资款不予退还且管理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依据各方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青龙法院裁定批准,管理人重新招募投资人之日或青龙法院裁定终止德龙铸业合并案重整程序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战略投资人无息返还已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五)如管理人终止本次招募的,已收取的报名保证金或遴选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热忱欢迎有实力和能力的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项目投资。

联系人:李律师 13293196770      钟律师 18932585632

联系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183号秦皇岛龙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邮箱:dllh2021@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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