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3-03-06 公 开 人: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778次
  • 打印

关于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2)浙068175

 

2022112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纳思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同日指定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发现,诸暨纳思公司涉及11名职工的职工债权,合计金额56,988.29元,该事实已经诸暨劳人仲案(202261号仲裁裁决书确认,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3321日。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异议或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数额无异议。

特此公示。

 

 

附:

1、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清单

2、管理人联系方式:浙江诸暨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建设大厦9楼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傅涵君收15968513790

 

 

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36

 



附件

关于诸暨市纳思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