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1-12-12 公 开 人:贵州贵达(毕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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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12-2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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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黔05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新置业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年9月30日指定贵州贵达(毕节)律师事务所担任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拟定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就荣新置业公司财产管理方案、是否继续营业等事项进行讨论和表决。现就参会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1年12月23日13:30-17:30

二、会议地点:毕节大方慕俄格酒店(大方县奢香大道北段慕俄格古城西门内)

三、会议主要讨论及表决事项

1.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

2.决定荣新置业公司是否继续营业;

3.成立债权人委员会、选任成员,表决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

4.财产管理方案;

5.核查债权

6.听取管理人工作报告。

四、因会场限制,每笔债权仅限一人债权人或代理人参会请合理安排参会人员参会人员需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债权人系机构/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述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律师证复印件(加盖委托人印章);受托人系律师的,还需出具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函。

4.购房类债权人由债权人代表出席会议,会前管理人将对债权人代表推选情况予以公示。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未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可提前联系管理人领取会议手册。债权人对荣新置业公司破产重整工作有关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文件。

注:参会人员参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律师证原件以备管理人查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各参会人员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扫贵州健康码和行程码后,持绿码入场开会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按照贵州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开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患有感冒、发烧等疾病的债权人,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建议不要亲自参会。未满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会场。

3.会场免费提供饮用水,禁止携带行李、包裹、食品、饮料、 宠物及其他违禁物品。

4.参加现场会议的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遵守现场秩序, 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大声喧哗、寻衅滋事。违者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5.债权人或委托代理人、债权人代表持本通知通知短信入场,请出席会议的人员提前一个半小时到会场签到入座。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8230789300

2.联系地址:贵州省大方县荣新时代广场113楼,管理人办公室。

 

                     毕节市荣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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