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公示 (第一批)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 职工债权公示 (第一批)

公开时间:2024-12-21 公 开 人:陕西通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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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陕03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连云港北方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对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家汽车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年7月1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4)陕03破4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吉尔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全面接管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勤勉、尽责地对职工债权进行调查,根据通家汽车公司的财务资料、人力提供的证据材料,现对部分职工债权核算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止。

通家汽车公司的职工对管理人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7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书,异议书中应当包含异议人本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反映的异议情况的内容及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办公地点:通家汽车公司管理中心二楼职工接待室)。职工提出的异议经管理人查证属实的,管理人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管理人未予调整的,职工债权人在接到《职工债权调整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无任何相关证据材料作为依据的,视为认可公示的职工债权。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的债权清单,管理人将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审查备案后,作为清偿的依据。

书面异议材料请在邮寄单注明“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异议”字样,并邮寄至“陕西省 宝鸡市 岐山县 蔡家坡镇 周五路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杨女士(收)13193316828”保留邮件寄送底单。

特此公示。

 

 

陕西通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陕西通家职工债权(第一批)公示情况说明.pdf 下载
表五-职工债权欠薪(待岗).pdf 下载
表四-4预扣五险一金差额明细.pdf 下载
表四-2岐山养老自行垫付明细.pdf 下载
表三-职工债权及遗留借款.pdf 下载
表一-职工债权仲裁、诉讼.pdf 下载
表五-职工债权欠薪(在岗).pdf 下载
表四-5二零一八年医保返还金明细.pdf 下载
表四-3职工五险一金明细.pdf 下载
表四-1陕汽代缴养老保险员工个人垫付明细.pdf 下载
表二-政府垫付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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