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

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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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更正公示

2024822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破申45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吴兵对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理。202494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11225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瑞权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初查,截止至2024108日,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所欠职工工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相关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504055元,管理人已于2024109日将审查结果公示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期间,石珍如向管理人提出异议。经管理人核实,认为石珍如的异议成立。故管理人对职工债权公示清单进行更正,更正后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所欠职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639055元(附:职工债权更正清单)。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1021日至20241031日止。职工对公示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自收到不予更正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视为职工同意管理人公示的职工债权更正清单。

如有任何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430-1730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律师,电话:17679905240

 

福州鸿利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021日   


职工债权更正清单

 

序号

职工姓名

欠薪金额(元)

1

段休富

36165

2

周修军

30240

3

廖世彬

20640

4

顾海玉

19920

5

张家璇

30410

6

吴兵

18980

7

刘德正

30780

8

谭立凯

30910

9

范岗

54000

10

刘艺

135000

11

陈中鹏

36070

12

但成

30670

13

余海军

30270

14

石珍如

135000

合计

639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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