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核查结果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23 公 开 人: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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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核查结果

公示

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4月30日裁定受理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下称“星选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5月8日指定内蒙古铭真律师事务所担任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开展债权申报及核查工作,截至2025620日,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7笔,管理人进行债权初审、复审后制作了《星选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审查结论》,管理人将《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现场告知债权人对管理人提交的《债权表》确认的债权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未依法提起诉讼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申请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无异议债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管理人于2025年6月13日将编制的债权表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核查、核对,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共7笔债权无导议。

现将无异议债权核查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此公示日内向人民法院或管理人出异议。未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未依法提起诉讼视为无异议,管理人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

特此公示

内蒙古星选家居装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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