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印鉴、文书作废,职工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公告

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印鉴、文书作废,职工劳动合同关系解除公告

公开时间:2020-07-15 公 开 人:宿迁信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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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泗洪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612作出(2020)苏1324破18号裁定受理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宿迁信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现公告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公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章等文书、印鉴自受理破产清算日起一律作废,职工劳动合同关系依法解除。

特此公告

 

 

宿迁市汇隆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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