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通知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通知

公开时间:2022-07-06 公 开 人: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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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通知

 

2022)捷能集团破管字第32号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2022年3月2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破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青岛兴业汽轮机配件有限公司对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能集团)提出的重整申请。2022年4月14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鲁02破3-1号决定书,指定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在开展资产调查及审计工作时发现捷能集团与青岛捷能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捷能发电机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电站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捷能发电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石油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捷能汽轮机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捷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九家关联企业之间在管理、人员、财产等方面存在高度的交叉或混同,并已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申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6月27日就该申请组织召开了听证会。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利益,节约司法资源,现推迟原定于20227月20日拟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及相关安排,请静待后续进一步通知。

特此通知。

 

                                      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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