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4-28 公 开 人: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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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3ABAFE1651D674FC77969A95D2DB7756 联系方式: 1597216565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5-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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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意向投资人: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下称黄陂区法院)于2021727日裁定受理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下称友和航空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831日指定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下称管理人)担任管理人。2022420日,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定友和航空进行重整。

为充分维护友和航空的运营价值,实现资源的高效整合,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现管理人在黄陂区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有关规定,现特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

2、为使投资人了解友和航空的实际情况并明确招募原则、条件等,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各项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招募公告项下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相关信息还在完善过程中,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如需查阅债务人财务等资料、了解债权债务、经营等情况,可以做尽职调查,但应先签订保密协议,并缴纳保证金。

4、管理人不对提供的资料作任何保证,投资人应在自己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5、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由招募人(管理人)享有。

二、企业基本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

住所

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机场路

法定代表人

张煊楠

注册资本

6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1667277632XH

经营范围

国际、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航空公司间的代理业务;五金交电、金属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及配件、电子产品和通信设备、民用航空器及航空器材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期限内经营)

营业期限

2008-04-14 2028-04-14

股权结构

出资人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63,500

97.6923%

深圳市道通实业有限公司

1,500

2.3077%

(二)资产情况

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截至20221231日,友和航空账面资产总额为184,861.20万元,评估价值为198,197.65万元。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其中实物资产主要为存货、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各类资产。重要资产情况如下:

1、航空器(飞机)

经管理人初步核查,友和航空所有或占有飞机10架,除三架B747-200F型号航空器外,其余为A300-600R型号,共装载发动机26台,且另有备用发动机7台(含1台已拆除发动机)。经评估机构初步评估,上述资产评估价值约5.6亿元。2019年之前飞机均已停飞,目前长时间处于停场状态,均已无法正常使用。

2、不动产

经初步核查,友和航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共计1宗,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坐落地

面积(㎡)

用途

终止期限

使用权类型

土地使用权证号

1

黄陂区天河街天河机场纬六路与经二路交叉口以东

10,541.7

其他商服用地

2016130日起40

出让

黄陂国用20165511

友和航空名下无房产,仅有一项在建工程,建设地址为黄陂区天河街珍珠村,用地项目名称为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该在建工程已封顶,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建设三证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

建筑物描述

用地面积(㎡)

施工时间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武规(陂)地[2016]153

航空企业办公及其配套设施用房

10,541.74

--

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武规(陂)建[2017]053

1栋综合保障楼,10层,总建筑面积27,049.8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8,820.64㎡,不计容8,229.2

--

--

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4201162017060700214BJ4001

建设规模27,049.84㎡,合同价格7,500.7254万元

--

2018.7.15-2019.6.9

上述资产情况系依据管理人现阶段掌握资料和调查结果得出,随着资产调查的深入,资产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三)负债情况

经管理人初步审核,截至2023331日,共计231家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为7,888,363,281.63元。管理人审查优先债权金额为2,863,058,793.99元,税款债权金额为2,678,725.43元,普通债权金额为3,541,904,664.81元,劣后债权金额为34,479,462.41元,暂缓确认债权为10,797,379.94元。此外,确认职工债权人数677名,职工债权合计金额为104,094,450.07元,欠缴除职工个人账户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合计4,047,501.05元。

以上金额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同时,因飞机、零部件、航材等停存放问题,导致停放、仓储、保管等费用仍在不断产生。

(四)对外投资情况

友和航空境内对外投资有2家企业,情况如下:

1、武汉市友和道通航空投资有限公司,系友和航空的全资子公司。设立于20131021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武汉市黄陂区天河街机场路1-4层,法定代表人为张煊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116077741405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项目除外);仓储服务;航空货运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方可经营)。武汉市友和道通航空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23323日被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

2、银河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由友和航空持股51%,深圳市友和道通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9%。设立于2007123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为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办公楼9-10层,法定代表人为张煊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20118717880527E;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388万元;经营范围为提供国内和国际航空运输业务和相关服务;自用飞行器的租赁;自用飞行器的维修维护;包机业务;航空公司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优势

友和航空现有中国民用航空局于2016127日核发的民航运企字第060号《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主运营基地机场: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

友和航空主营基地设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同时在深圳、昆明、天津等地设有运营基地,主营业务包括:国际、国内航空货邮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业务,为全球客户提供综合性物流解决方案和运输配送服务。其飞机中的主力机型为A300-600R,服务的航线包括:昆明至印度的德里、孟买、加德满都、班加罗尔等航线,昆明至孟加拉的达卡,深圳至马来西亚的吉隆坡,昆明至中东的迪拜等航线。2019年友和航空开通了8条定期国际航线,分别通达南亚、中东、欧洲等市场,是当时中国直飞南亚市场运力最多的航空公司,市场占比超过70%

由于香港国际航空货运量下滑、中国本土货航发展空间巨大、中国本土货航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国际航空货运发展窗口期显现、“新冠肺炎疫情”等多方面影响,导致国际航空货运需求旺盛,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本土货运航空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友和航空具有重整的较大潜力。

四、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投资人应当具有执行重整计划的资金实力,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完成重整后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够支撑、搞好重整后的生产经营。

2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3、投资人具有同类行业、业务经营管理经验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投资人在其他企业重整程序中(如有)没有重大违反重整计划的行为。

5、投资人为两人(单位)以上的,应当保持一致行动,并书面说明各自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同时符合上述所有基本条件。

6、其他必要条件。

(二)投资人应关注的重点

1、投资人应承诺认真执行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并原则上以现金方式支付友和航空破产费用、清偿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及其他根据重整计划应当以现金方式清偿的债权及其它款项

2、投资人原则上应全部接收友和航空有留用意愿的飞行员及其他岗位职工,为其接续劳动关系,延续企业连续工龄,依法保障职工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交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

1、意向投资人拟参与本项目的,应满足上述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文件:

1)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指定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意向投资人报名表》《投资意向书》《意向投资人信息确认书》《承诺函》。《投资意向书》格式自拟,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情况介绍、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以及愿作为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的意向等。意向投资人为单位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个人的需有本人签字;

2)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加盖公章的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签字捺印的个人最新征信证明及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文件;

4)用以证明符合项目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联合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分别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6)委托办理相关事宜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报名时间与地址

1)报名时间: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52016:00

2)报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01室,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婧雪,联系电话:18696157871

3)意向投资人应将上述报名文件(1份)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邮寄或直接交付的方式提交管理人。邮寄提交的应当确保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达管理人。

3、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筛选,并将筛选结果于202353116:00前通知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未中选的,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未中选理由或对其参与本次招募的支出进行补偿。

(四)尽职调查

拟做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在2023651600前缴纳100万元尽调保证金,并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才可针对友和航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调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3620前完成所有尽调工作。

(五)投资文件的提交

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362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包括具有可操作性的投资方案在内的投资文件。投资文件的具体编制要求如下: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编制投资文件,并保证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不能使方案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文件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3)重整投资方案。该方案应具可有操作性,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投资方式、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维稳方案、原股东权益调整方案和有利于各类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安排等;

4)履约保证;

5)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本项目投资的决议文件;

投资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其他必要资料。

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文件一式三份装袋密封。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PDF电子文档。PDF电子文档应存入U盘,与投资文件一起密封。

上述材料直接递交或者邮寄均可,但邮寄提交的应当确保在2023625日前到达管理人。未按前款规定提交书面材料,或者逾期提交材料的,视为其放弃参与项目的重整投资。

投资文件提交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1801室,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婧雪,联系电话:18696157871

(六)遴选与确定

管理人将结合实际情况,在黄陂区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开展重整投资人遴选工作。从意向投资人的资质、规模、经验、方案等方面综合考量,择优选定重整投资人。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协议。

(七)保证金

1、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1)尽调保证金

按本公告要求缴纳100万元的尽调保证金。

2)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在向管理人正式提交投资文件前缴纳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丧失参与本项目投资人遴选资格。

3)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武汉新华支行

账户名: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管理人

  号:77610188000246342

意向投资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核实保证金是否到账。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到账的,责任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的使用与退还

1没有参加遴选或者遴选落选的意向投资人的尽调保证金,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正式提交投资文件时尽调保证金将无息转化为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

3)没有参加遴选或者遴选落选的意向投资人的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意向投资人被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签订协议后不履行义务的,或在重整计划报法院批准前,投资人单方面退出的,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本案未进入重整程序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批准,管理人将于该等事项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管理人无义务向其说明理由或对其参与本次招募的支出进行补偿。

6)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所缴纳的保证金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将转为投资价款的一部分。

五、保密义务

对于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友和航空信息、数据和资料等,投资人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等。除用于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损失。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单位和机构前来接洽、参与投资!

特此公告。

 

 

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428


附件

意向投资人报名表及承诺函等附件.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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