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关于新丰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增新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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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丰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新丰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刘玉忠: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922日作出(2020)京01破申59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增新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增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929日作出(2020)京01破240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担任增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对增新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  

管理人增新公司持有的新丰国际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7.2074%股权(以登记机关实际登记的为准)拟于20261510时至20261610时止(延时除外)通过阿里资产·破产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公开进行第一次拍卖,80000元为保留价进行第一次拍卖;第一次流拍后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基础上降价30%继续第二次拍卖,第二次流拍后,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基础上降价60%继续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后,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基础上降价90%继续进行第次拍卖;第四次流拍后,以1元为起拍价进行第五次拍卖。以最终成交价为转让金额。

贵方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在上述同等条件下是否购买增新公司让的股权;逾期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请准时参加本次及流拍后的再次拍卖流拍后的再次拍卖不再另行通知

相关回复请通过书面方式发送至下列地址(其它地址与方式无效):

联系人:毕汝才律师

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20层;

电话:13552330317

邮编:100055

电子邮箱:474614872@qq.com  

特此通知。

增新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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