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印务(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普天印务(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10 公 开 人:普天印务(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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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5-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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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7日裁定受理普天印务(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8日指定重庆炜林律师事务所为普天印务(重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9日9时30分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花半里路3号)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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